关于2024年9月6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关于2024年9月6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万丰 (略) 年产4000吨塑料管材项目 |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闽宁产业园( (略) 5号厂房) | 宁夏万丰 (略) | 宁夏 (略) | 项目总用地面积3514.5㎡,主要购置切割机、拌料机和挤塑成型机等设备,设置PVC管生产线和UPVC管生产线各2条,HDPE管生产线4条,计划年产1000吨PVC塑料管材、1000吨UPVC塑料管材、2000吨HDPE塑料管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1.6%。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限值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排水。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排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切割机、拌料机和挤塑成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和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万丰 (略) 年产4000吨塑料管材项目 |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闽宁产业园( (略) 5号厂房) | 宁夏万丰 (略) | 宁夏 (略) | 项目总用地面积3514.5㎡,主要购置切割机、拌料机和挤塑成型机等设备,设置PVC管生产线和UPVC管生产线各2条,HDPE管生产线4条,计划年产1000吨PVC塑料管材、1000吨UPVC塑料管材、2000吨HDPE塑料管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1.6%。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限值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排水。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排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切割机、拌料机和挤塑成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和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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