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广东坎达尔包装制品生产基地项目重新报...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广东坎达尔包装制品生产基地项目重新报...
根据广东坎达尔包装制品生产基地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广清产 (略) 1号企业服务中心710,邮编:*
联系电话: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坎达尔包装制品生产基地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坎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 (略) 12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信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9881.04m2,建筑面积*.44m2。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25%。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栋5层的生产厂房作为生产车间,1栋6层的楼房作为办公室。项目以PP塑料、ABS塑料、AS塑料、PMMA塑料、PS塑料、PETG塑料、色母粒、UV底漆、UV面漆、电化铝箔、铝线、钨丝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注塑、吹瓶、破碎、热转印(烫金)、喷漆、真空镀膜、机加工等工序生产塑料瓶(含瓶身和瓶盖)、塑料盖、模具;年产塑料瓶(含瓶身和瓶盖)*个、塑料盖1.6亿个,模具10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 (略) 排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注塑/吹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再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固化、设备清洁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等经密闭收集后采用“水帘柜或过滤棉”及“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及其废包装桶、废火花机油及其废包装桶、废机油及其废包装桶、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油漆桶、水帘柜废水、喷淋塔废水属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滤膜滤芯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理;不合格品、废塑料基材、钢材废边角料、金属碎屑、被淘汰的模芯、废包装袋(箱)须统一收集后交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根据广东坎达尔包装制品生产基地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广清产 (略) 1号企业服务中心710,邮编:*
联系电话: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坎达尔包装制品生产基地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坎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 (略) 12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信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9881.04m2,建筑面积*.44m2。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25%。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栋5层的生产厂房作为生产车间,1栋6层的楼房作为办公室。项目以PP塑料、ABS塑料、AS塑料、PMMA塑料、PS塑料、PETG塑料、色母粒、UV底漆、UV面漆、电化铝箔、铝线、钨丝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注塑、吹瓶、破碎、热转印(烫金)、喷漆、真空镀膜、机加工等工序生产塑料瓶(含瓶身和瓶盖)、塑料盖、模具;年产塑料瓶(含瓶身和瓶盖)*个、塑料盖1.6亿个,模具10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 (略) 排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注塑/吹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经收集后,再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固化、设备清洁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等经密闭收集后采用“水帘柜或过滤棉”及“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及其废包装桶、废火花机油及其废包装桶、废机油及其废包装桶、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油漆桶、水帘柜废水、喷淋塔废水属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滤膜滤芯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理;不合格品、废塑料基材、钢材废边角料、金属碎屑、被淘汰的模芯、废包装袋(箱)须统一收集后交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