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6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6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6日我局对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

通讯地址: (略) 投资促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科

邮 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9月6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视高110kV主变电所外部供电工程

眉市环建函〔2024〕81号

2024年9月6日

2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眉山北110kV主变电所外部供电工程

眉市环建函〔2024〕82号

2024年9月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6日我局对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

通讯地址: (略) 投资促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科

邮 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9月6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视高110kV主变电所外部供电工程

眉市环建函〔2024〕81号

2024年9月6日

2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眉山北110kV主变电所外部供电工程

眉市环建函〔2024〕82号

2024年9月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