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兴山县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重新批复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兴经发投〔2024〕82号)及县人民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代码:2304-*-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兴山县 (略) 。
三、项目建设地址
兴山县八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由殡仪服务站、生态公墓组成,总占地面积为83亩,其中殡仪服务站20亩,生态公墓区63亩,具体内容如下:
1.在水月寺镇、黄粮镇、高桥乡、榛子乡新建殡仪服务站,每个殡仪服务站总占地面积5亩,总建筑面积625平方米,建设仪式楼、综合楼,配套停车场、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
2.在榛子乡、黄粮镇、水月寺镇、峡口镇、昭君镇、南阳镇、高桥乡、古夫镇张家河新建节地生态公墓,配 (略) 、绿化景观、排水沟等工程。
3.对峡口旧殡仪馆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改造面积516.88平方米。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7498.*元,其中:工程费用594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94.*元,预备费555.*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请接文后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因建设内容和总投资发生重大变化,根据相关规定,该项目需重新立项,原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兴发改审批〔2022〕141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兴发改审批〔2023〕43号)同时废止。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日
兴山县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重新批复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兴经发投〔2024〕82号)及县人民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代码:2304-*-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兴山县 (略) 。
三、项目建设地址
兴山县八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由殡仪服务站、生态公墓组成,总占地面积为83亩,其中殡仪服务站20亩,生态公墓区63亩,具体内容如下:
1.在水月寺镇、黄粮镇、高桥乡、榛子乡新建殡仪服务站,每个殡仪服务站总占地面积5亩,总建筑面积625平方米,建设仪式楼、综合楼,配套停车场、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
2.在榛子乡、黄粮镇、水月寺镇、峡口镇、昭君镇、南阳镇、高桥乡、古夫镇张家河新建节地生态公墓,配 (略) 、绿化景观、排水沟等工程。
3.对峡口旧殡仪馆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改造面积516.88平方米。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7498.*元,其中:工程费用594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94.*元,预备费555.*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请接文后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因建设内容和总投资发生重大变化,根据相关规定,该项目需重新立项,原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兴发改审批〔2022〕141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兴发改审批〔2023〕43号)同时废止。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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