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关于雁塔区、、宗地历史遗留项目规划指标优化的公示公示期限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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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关于雁塔区、、宗地历史遗留项目规划指标优化的公示公示期限15天

雁塔区*-28-2、*-28-3、*-33宗地,位于子午大道两侧, (略) 以南,电子正街南延伸线以西,西部大道两侧。*-28-2宗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5.7312公顷,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3.5,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方案审核为准,人防面积以人防部门审批为准),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28-3宗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5.5843公顷,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3.5,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方案审核为准,人防面积以人防部门审批为准),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33宗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8.0438公顷,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3.5,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方案审核为准,人防面积以人防部门审批为准),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

本次规划严格按照《 (略)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及审批办法(试行)》(市政办发〔2023〕14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历史遗留项目规划指标报审程序的通知》(市资源发〔2022〕75号)、《关于进 (略) 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土地手续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市资源发〔2022〕124号)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形成了历史遗留项目规划指标优化成果,详见附图。

附图1.pdf

附图2.pdf

附图3.pdf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

2024年9月6日


雁塔区*-28-2、*-28-3、*-33宗地,位于子午大道两侧, (略) 以南,电子正街南延伸线以西,西部大道两侧。*-28-2宗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5.7312公顷,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3.5,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方案审核为准,人防面积以人防部门审批为准),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28-3宗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5.5843公顷,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3.5,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方案审核为准,人防面积以人防部门审批为准),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33宗地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8.0438公顷,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3.5,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方案审核为准,人防面积以人防部门审批为准),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

本次规划严格按照《 (略)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及审批办法(试行)》(市政办发〔2023〕14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历史遗留项目规划指标报审程序的通知》(市资源发〔2022〕75号)、《关于进 (略) 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土地手续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市资源发〔2022〕124号)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形成了历史遗留项目规划指标优化成果,详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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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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