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泽旭展示展览有限公司展示道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江苏泽旭展示展览有限公司展示道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展示道具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墩头镇新舍村41组;
建设单位:江苏 (略) ;
环评机构:江苏东晖 (略) ;
项目概况:江苏 (略) 成立于2020年9月21日,位于 (略) (略) 墩头镇新舍村41组。公司拟投资*元,租赁墩头镇新舍村闲置厂房及土地,购置加工中心、封边机、打孔机、推锯台、涂装设备进行货架展示柜的生产,投产后预计年产展示柜*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喷枪清洗水全部回用于调漆用水,不得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 (略) (略) (略) 进行集中处理;近期经园 (略) 排入墩头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规定的限值,其中漆雾和底漆打磨粉尘执行“染料尘”对应标准;TVOC 排放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表2规定的限值。(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四)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环境应急队*、设备和物资,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七)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八)加强原料管控,本项目须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VOCs含量须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展示道具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墩头镇新舍村41组;
建设单位:江苏 (略) ;
环评机构:江苏东晖 (略) ;
项目概况:江苏 (略) 成立于2020年9月21日,位于 (略) (略) 墩头镇新舍村41组。公司拟投资*元,租赁墩头镇新舍村闲置厂房及土地,购置加工中心、封边机、打孔机、推锯台、涂装设备进行货架展示柜的生产,投产后预计年产展示柜*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喷枪清洗水全部回用于调漆用水,不得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 (略) (略) (略) 进行集中处理;近期经园 (略) 排入墩头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规定的限值,其中漆雾和底漆打磨粉尘执行“染料尘”对应标准;TVOC 排放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表2规定的限值。(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四)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环境应急队*、设备和物资,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七)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八)加强原料管控,本项目须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VOCs含量须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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