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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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情况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全面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3〕70号)和《安吉县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方案》(安民〔2023〕2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二、项目内容

通过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推动形成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提升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生活幸福感。

三、项目周期

1年。

四、资金额度

*元。

五、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任辉 0572-*

六、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在2023年10月完成招投标,确定工程承包商,2024年2月前完成项目硬件验收,7月完成软件验收,完成竣工结算。

七、实际效果

通过项目实施,满足了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老年人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附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绩效目标表


安吉县民政局

2024年9月6日


*-*-563-公告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全面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3〕70号)和《安吉县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方案》(安民〔2023〕2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二、项目内容

通过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推动形成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提升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生活幸福感。

三、项目周期

1年。

四、资金额度

*元。

五、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任辉 0572-*

六、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在2023年10月完成招投标,确定工程承包商,2024年2月前完成项目硬件验收,7月完成软件验收,完成竣工结算。

七、实际效果

通过项目实施,满足了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老年人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附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绩效目标表


安吉县民政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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