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蜜蜂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原蜜蜂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地块名称:原蜜蜂园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5m2
地理位置: (略)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花博园社区
原土地使用权人: (略)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花博园社区集体居民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2020 年 9月由当地政府征地,对花博园村农户自建房进行了拆迁。拆迁过程对地块内有土壤有一定扰动,目前能清晰看到残留地基。拆迁后地块一直未开发,久而久之由周边居民对闲置地块进行捡种。目前项目地块内北侧种植有胡萝卜、玉米、辣椒、白菜、油菜花等农作物
未来用地规划:居住用地(R)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四川 (略)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样品快速检测单位:四川 (略)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一阶段调查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地块内历史存在的人类活动为农田耕作、居住和商业贸易,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未开展过环境监测,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形;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确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
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居民居住用地、公园绿地、道路、农田及政府办公用地等,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性活动,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不存在污染源。
三、初步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符合本地块城镇建设用地的用途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联系相关单位。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四川 (略)
联系电话:134-3897-9295
地块名称:原蜜蜂园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5m2
地理位置: (略)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花博园社区
原土地使用权人: (略)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花博园社区集体居民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2020 年 9月由当地政府征地,对花博园村农户自建房进行了拆迁。拆迁过程对地块内有土壤有一定扰动,目前能清晰看到残留地基。拆迁后地块一直未开发,久而久之由周边居民对闲置地块进行捡种。目前项目地块内北侧种植有胡萝卜、玉米、辣椒、白菜、油菜花等农作物
未来用地规划:居住用地(R)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四川 (略)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样品快速检测单位:四川 (略)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一阶段调查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地块内历史存在的人类活动为农田耕作、居住和商业贸易,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未开展过环境监测,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形;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确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
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居民居住用地、公园绿地、道路、农田及政府办公用地等,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性活动,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不存在污染源。
三、初步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符合本地块城镇建设用地的用途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联系相关单位。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四川 (略)
联系电话:134-3897-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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