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小雁滩城中村改造2#打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兰州市城关区小雁滩城中村改造2#打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兰州市城关区小雁滩城中村改造2#打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 (略) 城关区小雁滩城中村改造2#打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用途由国有建设用地变更为住宅,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自然资源局2021年1月发布的《 (略)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雁滩片区(*、07、02)局部地块控规调整方案》,调查地块规划属性为R2二类居住用地、G1公园绿地,地块建设内容符合片区规划。
(略) 城关区小雁滩城中村改造2#打捆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北邻鑫亿城小区, (略) ,南邻兰雁小区,西邻嘉盛园小区B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03.*°,北纬36.*°。本地块调查面积为*.878m2(约63.334亩)。
本地块在1996年前为蔬菜种植地,未进行过工业生产工作,不涉及工业用地情况下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输送管线;无外来土壤堆积,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积;土壤颜色正常、无明显异味;地块周边1 km范围内主要以居民、医院、幼儿园、学校、办公楼等,配套建设有餐馆、商店以及宾馆等商铺。该地块199 (略) 建设的浪潮建成 (略) 场(主要以售卖日常生活中所需的家用电器、布料、窗帘为主。旧电器主要从山东、河南等地回收,主要为旧洗衣机、微波炉、厨房用具等,商家在回收时选用较好的、可作为二次售卖的成品,回收后交由山东、河南等地的清洗点进行统一清洗,清洗 (略) 场进行二次售卖, (略) 场电器类不进行拆解、清洗的过程,只作为放置点放置在商铺中进行售卖。布料、窗帘为新货, (略) 场作为商品进行售卖),此后至今本地块用地再无变化。
因此,本地块目前只作为商品的售卖点,不进行生产活动,即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生产性工业企业,不存在污染源,不存在污染物迁移的情况;生活污水管道及化粪池历史上未发生渗漏等污染事件,因此,本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污染土壤与地下水的现象。
二、调查结论
结合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收集地块及相邻地块的使用历史和现状,因调查了解到本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污染土壤的现象,因此,调查小组认为该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次调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本地块后续土地规划,后期规划为住宅用地,因本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地块利用的规划,因此,本地块可变更为住宅用地。
上述结论是针对2024年8月前的地块污染状况。
三、调查建议
(1)本地块后期规划为住宅用地,在下一步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加强对地块的环境监管,保护地块环境不被外界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2)地块项目后续建设过程中,管理方应对地块进行严格管理,加强控制预防措施等,防止外来土壤隐患。
(3)后期地块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以免塑料泡沫、广告牌及布料等埋入土壤,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委托单位:兰州金航恒 (略)
联系人:张新
联系电话:*
《兰州市城关区小雁滩城中村改造2#打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 (略) 城关区小雁滩城中村改造2#打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用途由国有建设用地变更为住宅,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自然资源局2021年1月发布的《 (略)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雁滩片区(*、07、02)局部地块控规调整方案》,调查地块规划属性为R2二类居住用地、G1公园绿地,地块建设内容符合片区规划。
(略) 城关区小雁滩城中村改造2#打捆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北邻鑫亿城小区, (略) ,南邻兰雁小区,西邻嘉盛园小区B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03.*°,北纬36.*°。本地块调查面积为*.878m2(约63.334亩)。
本地块在1996年前为蔬菜种植地,未进行过工业生产工作,不涉及工业用地情况下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输送管线;无外来土壤堆积,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积;土壤颜色正常、无明显异味;地块周边1 km范围内主要以居民、医院、幼儿园、学校、办公楼等,配套建设有餐馆、商店以及宾馆等商铺。该地块199 (略) 建设的浪潮建成 (略) 场(主要以售卖日常生活中所需的家用电器、布料、窗帘为主。旧电器主要从山东、河南等地回收,主要为旧洗衣机、微波炉、厨房用具等,商家在回收时选用较好的、可作为二次售卖的成品,回收后交由山东、河南等地的清洗点进行统一清洗,清洗 (略) 场进行二次售卖, (略) 场电器类不进行拆解、清洗的过程,只作为放置点放置在商铺中进行售卖。布料、窗帘为新货, (略) 场作为商品进行售卖),此后至今本地块用地再无变化。
因此,本地块目前只作为商品的售卖点,不进行生产活动,即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生产性工业企业,不存在污染源,不存在污染物迁移的情况;生活污水管道及化粪池历史上未发生渗漏等污染事件,因此,本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污染土壤与地下水的现象。
二、调查结论
结合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收集地块及相邻地块的使用历史和现状,因调查了解到本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污染土壤的现象,因此,调查小组认为该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次调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本地块后续土地规划,后期规划为住宅用地,因本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地块利用的规划,因此,本地块可变更为住宅用地。
上述结论是针对2024年8月前的地块污染状况。
三、调查建议
(1)本地块后期规划为住宅用地,在下一步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加强对地块的环境监管,保护地块环境不被外界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2)地块项目后续建设过程中,管理方应对地块进行严格管理,加强控制预防措施等,防止外来土壤隐患。
(3)后期地块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以免塑料泡沫、广告牌及布料等埋入土壤,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委托单位:兰州金航恒 (略)
联系人: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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