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浚弃砂上岸堆场余量弃砂处置公告
疏浚弃砂上岸堆场余量弃砂处置公告
一、总体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国有运营、重点保障、部门监管”的原则。 (略) 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 (略) 河道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由新港区管委会下属 (略) 具体组织实施临时上岸堆场余量弃砂处置工作。
二、供应对象
有砂石需求且能在限期内集中完成提货的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施工单位、砂石供应商等均可进行报名参与。报名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需具备砂石或建材经营范围)。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需授权委托书)现场报名。
三、供应量与时间
本次弃砂处置总量约19.*方,此次供应砂料以临时上岸堆场堆存砂料实物为准,弃砂堆存地点:城陵矶新港区松阳湖街道杨树港社区,省道201西侧长江航道疏浚弃砂上岸堆场。
报名签约此次弃砂处置工作,即表明已实地踏勘、评估,对临时堆场堆存砂料数量认可,并接受认可砂料含泥、含水、含草等其他杂物现状。
转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限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弃砂转运工作。
四、定价与计量
1、本次弃砂处置采取整体打包竞价方式,竞价底价为*元整(含13%税率)。
2、本次弃砂处置总量约19.*方。
五、选定方式
本次余量弃砂处置工作采取整体打包竞价方式处置。
1、本次打包竞拍处置限定1家处置单位,处置总量约19.*方。
2、报名:自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9日下午17时(挂网时间3天)在 (略) 现场报名,同时须向 (略) 一次性支付报名保证金*元(中标后自动转化为合同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截止后,由 (略) 负责审定供应对象资质、资金是否符合要求,未中选单位资料不退直接销毁,未中选单位报名保证金沿打 (略) 无息退回。
3、本次集中打包处置选定工作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原则选定中标单位,报名成功即可参与,价高者得。如只一家单位响应,满足条件,即视为成交。竞价过程中每次加价幅度不得低于*元/次。竞价时间、地点、方式将另行通知。
4、已确定的中标单位须于3日内与 (略) 及湖南 (略) 签订疏浚伴生砂料供应三方协议,并支付全额货款,因自身原因未签订供应三方协议,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合同签订及结算
1、本次余量弃砂供应合同由新 (略) 湖南 (略) 、 (略) 及弃砂接收单位三方签订三方协议,相关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不得更改,各单位可于报名现场查阅,签约即视为认同并遵守该协议约定相关内容。
2、本次余量弃砂处置工作结算由湖南 (略) 开具13%增值税票进行结算。
七、其他事项
本次余量疏浚弃砂供应量为测算数,竞拍人报名前应当充分进行评估,自行承担处置过程中的一切相关风险。
联系电话:方鼎中*,刘威*。
联系地址:城陵矶新 (略) CCTC保税大厦919。
(略) 2024年9月6日
一、总体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国有运营、重点保障、部门监管”的原则。 (略) 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 (略) 河道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由新港区管委会下属 (略) 具体组织实施临时上岸堆场余量弃砂处置工作。
二、供应对象
有砂石需求且能在限期内集中完成提货的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施工单位、砂石供应商等均可进行报名参与。报名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需具备砂石或建材经营范围)。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需授权委托书)现场报名。
三、供应量与时间
本次弃砂处置总量约19.*方,此次供应砂料以临时上岸堆场堆存砂料实物为准,弃砂堆存地点:城陵矶新港区松阳湖街道杨树港社区,省道201西侧长江航道疏浚弃砂上岸堆场。
报名签约此次弃砂处置工作,即表明已实地踏勘、评估,对临时堆场堆存砂料数量认可,并接受认可砂料含泥、含水、含草等其他杂物现状。
转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限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弃砂转运工作。
四、定价与计量
1、本次弃砂处置采取整体打包竞价方式,竞价底价为*元整(含13%税率)。
2、本次弃砂处置总量约19.*方。
五、选定方式
本次余量弃砂处置工作采取整体打包竞价方式处置。
1、本次打包竞拍处置限定1家处置单位,处置总量约19.*方。
2、报名:自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9日下午17时(挂网时间3天)在 (略) 现场报名,同时须向 (略) 一次性支付报名保证金*元(中标后自动转化为合同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截止后,由 (略) 负责审定供应对象资质、资金是否符合要求,未中选单位资料不退直接销毁,未中选单位报名保证金沿打 (略) 无息退回。
3、本次集中打包处置选定工作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原则选定中标单位,报名成功即可参与,价高者得。如只一家单位响应,满足条件,即视为成交。竞价过程中每次加价幅度不得低于*元/次。竞价时间、地点、方式将另行通知。
4、已确定的中标单位须于3日内与 (略) 及湖南 (略) 签订疏浚伴生砂料供应三方协议,并支付全额货款,因自身原因未签订供应三方协议,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合同签订及结算
1、本次余量弃砂供应合同由新 (略) 湖南 (略) 、 (略) 及弃砂接收单位三方签订三方协议,相关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不得更改,各单位可于报名现场查阅,签约即视为认同并遵守该协议约定相关内容。
2、本次余量弃砂处置工作结算由湖南 (略) 开具13%增值税票进行结算。
七、其他事项
本次余量疏浚弃砂供应量为测算数,竞拍人报名前应当充分进行评估,自行承担处置过程中的一切相关风险。
联系电话:方鼎中*,刘威*。
联系地址:城陵矶新 (略) CCTC保税大厦919。
(略) 2024年9月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