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石钟山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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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石钟山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湖口石钟山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
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4-09-06至2024-09-12,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
通讯地址:湖口县双钟镇石钟山大道2号
邮编:*
项目名称: 湖口石钟山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 (略) /湖口县/马影镇石钟山东大道
建设单位: 中国 (略) (略)
编制单位: 江西励 (略)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 (略) 湖口县马影镇石钟山东大道,地理坐标:E115°46′51.583″、N29°43′15.090″。项目为超五年重新报批项目,原项目为《 (略) (略) 湖口石钟山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 (略) 湖口生态环境局(原湖口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湖环评〔2017〕10号)。项目主要新建内容为站房、加油区、充电区、洗车区、储罐区、附房及配套设施,共设3个30m3SF双层汽油储罐、1个30m3SF双层柴油储罐以及4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销售1000吨92#汽油、500吨95#汽油、200吨98#汽油和1500吨柴油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强化施工扬尘精细管控,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要求;施工期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排 (略)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湖口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合理布局施工设施等方式减轻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往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储油罐大小呼吸废气、加油机废气、汽车尾气以及发电机废气。其中汽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及汽油加油机废气经二级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柴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柴油加油机废气、汽车尾气以及发电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厂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以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湖口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湖口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排入鄱阳湖。 (四)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洗车机、潜油泵等设备的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高性能的设备、安装设备时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项目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东侧、南侧及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油罐清理残液、废吸油毡、含油污泥、废过滤芯及生活垃圾。其中油罐清理残液、废吸油毡、含油污泥和废过滤芯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建设。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地面设置基础防渗,做好分区防治。危废仓库、油罐区、卸油区、加油区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洗车区、隔油池、化粪池、附房等进行一般防渗处理,站房室内地面、地磅房、 (略) 等进行简单防渗处理,隔油池和化粪池进行防腐处理。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治设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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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湖口石钟山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
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4-09-06至2024-09-12,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
通讯地址:湖口县双钟镇石钟山大道2号
邮编:*
项目名称: 湖口石钟山大道加油站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 (略) /湖口县/马影镇石钟山东大道
建设单位: 中国 (略) (略)
编制单位: 江西励 (略)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 (略) 湖口县马影镇石钟山东大道,地理坐标:E115°46′51.583″、N29°43′15.090″。项目为超五年重新报批项目,原项目为《 (略) (略) 湖口石钟山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 (略) 湖口生态环境局(原湖口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湖环评〔2017〕10号)。项目主要新建内容为站房、加油区、充电区、洗车区、储罐区、附房及配套设施,共设3个30m3SF双层汽油储罐、1个30m3SF双层柴油储罐以及4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销售1000吨92#汽油、500吨95#汽油、200吨98#汽油和1500吨柴油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强化施工扬尘精细管控,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要求;施工期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排 (略)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湖口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合理布局施工设施等方式减轻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往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储油罐大小呼吸废气、加油机废气、汽车尾气以及发电机废气。其中汽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及汽油加油机废气经二级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柴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柴油加油机废气、汽车尾气以及发电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厂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以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湖口县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湖口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排入鄱阳湖。 (四)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洗车机、潜油泵等设备的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高性能的设备、安装设备时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项目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东侧、南侧及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油罐清理残液、废吸油毡、含油污泥、废过滤芯及生活垃圾。其中油罐清理残液、废吸油毡、含油污泥和废过滤芯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建设。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地面设置基础防渗,做好分区防治。危废仓库、油罐区、卸油区、加油区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洗车区、隔油池、化粪池、附房等进行一般防渗处理,站房室内地面、地磅房、 (略) 等进行简单防渗处理,隔油池和化粪池进行防腐处理。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治设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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