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9月5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9月5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 (略) (略) 之门A座二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蓝天维特航空技术服务中心 | (略) (略) 科 (略) 产业园内, (略) 以东 | 西安 (略) | 陕西 (略) | 项目位于 (略) (略) 科 (略) 产业园内, (略) 以东,项目建设4座航空机载设备维修厂房:3#维修厂房(4F),5#检修厂房(2F),6#维修厂房(5F),7#维修厂房(5F),用于设备进厂检查、分解、清洗、修理、装配、试验;1座航空电机制造生产检测厂房(12F),用于对外购电子元器件,进行电机和控制器的装配;1座综合楼(6F),并建设化学品库,原料及产品储存等设施。项目拟购置设备共400余台,项目建成后年维修机械类产品2120台、电子类产品600台、电器类产品1200台,生产电机85台、控制器3台、航空智能检测测试设备开发20台。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1746.*元。 | (一)废气:项目喷漆、烤漆、烘干废气经通风管道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燃烧处理后经2根30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2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过滤后在车间内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二)废水:清洗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 (三)噪声: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废包材,废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分类暂存后外售;含漆渣废纸盒、废沸石、废矿物油、隔油池废油、废磁悬浮液、荧光检测废液、废荧光渗透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 (略) (略) 之门A座二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蓝天维特航空技术服务中心 | (略) (略) 科 (略) 产业园内, (略) 以东 | 西安 (略) | 陕西 (略) | 项目位于 (略) (略) 科 (略) 产业园内, (略) 以东,项目建设4座航空机载设备维修厂房:3#维修厂房(4F),5#检修厂房(2F),6#维修厂房(5F),7#维修厂房(5F),用于设备进厂检查、分解、清洗、修理、装配、试验;1座航空电机制造生产检测厂房(12F),用于对外购电子元器件,进行电机和控制器的装配;1座综合楼(6F),并建设化学品库,原料及产品储存等设施。项目拟购置设备共400余台,项目建成后年维修机械类产品2120台、电子类产品600台、电器类产品1200台,生产电机85台、控制器3台、航空智能检测测试设备开发20台。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1746.*元。 | (一)废气:项目喷漆、烤漆、烘干废气经通风管道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燃烧处理后经2根30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2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过滤后在车间内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二)废水:清洗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 (三)噪声: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废包材,废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分类暂存后外售;含漆渣废纸盒、废沸石、废矿物油、隔油池废油、废磁悬浮液、荧光检测废液、废荧光渗透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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