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9日拟对嘉兴顺羽禽业有限公司乌镇镇顺羽禽业自动化蛋鸡养殖建设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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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拟对嘉兴顺羽禽业有限公司乌镇镇顺羽禽业自动化蛋鸡养殖建设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乌镇镇顺羽禽业自动化蛋鸡养殖建设项目

(略) 乌镇镇单桥村长廊下组

(略)

浙江 (略)

蛋鸡常年存栏量*只,雏鸡最大存栏量*只,预计年产4580吨鸡蛋。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鸡舍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废气喷淋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纳入城 (略) ,纳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总磷、粪大肠菌群和蛔虫卵参照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氨氮从严参照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规定的 35mg/L 限值要求;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 B 类限值要求),最后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通过尾水排江工程排放钱塘江。

2、废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饲料加工粉尘、蛋鸡养殖臭气、鸡粪发酵废气。饲料加工粉尘经粉尘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加强鸡舍消毒除臭措施,每天定时在鸡舍内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臭气的散发;鸡舍非密闭负压抽风收集,鸡舍废气通过鸡舍屋顶顶部排气口排放;将水解酸化池和厌氧生化池加盖收集废气并接入发酵车间恶臭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污水站恶臭、鸡粪投料废气与发酵废气经生物除臭喷淋塔+碱喷淋塔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相关标准。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噪声源控制,厂区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降噪处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废抹布、一般废包装材料、一般废过滤材料经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不合格鸡蛋混入饲料使用;有机肥原料外售给有机肥加工厂生产有机肥;医疗废物和危化品废包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病死 (略) 恒生动物生物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乌镇镇顺羽禽业自动化蛋鸡养殖建设项目

(略) 乌镇镇单桥村长廊下组

(略)

浙江 (略)

蛋鸡常年存栏量*只,雏鸡最大存栏量*只,预计年产4580吨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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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鸡舍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废气喷淋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纳入城 (略) ,纳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总磷、粪大肠菌群和蛔虫卵参照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氨氮从严参照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规定的 35mg/L 限值要求;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 B 类限值要求),最后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通过尾水排江工程排放钱塘江。

2、废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饲料加工粉尘、蛋鸡养殖臭气、鸡粪发酵废气。饲料加工粉尘经粉尘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加强鸡舍消毒除臭措施,每天定时在鸡舍内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臭气的散发;鸡舍非密闭负压抽风收集,鸡舍废气通过鸡舍屋顶顶部排气口排放;将水解酸化池和厌氧生化池加盖收集废气并接入发酵车间恶臭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污水站恶臭、鸡粪投料废气与发酵废气经生物除臭喷淋塔+碱喷淋塔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相关标准。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噪声源控制,厂区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降噪处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废抹布、一般废包装材料、一般废过滤材料经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不合格鸡蛋混入饲料使用;有机肥原料外售给有机肥加工厂生产有机肥;医疗废物和危化品废包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病死 (略) 恒生动物生物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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