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6日拟对龙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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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拟对龙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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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防洪提升改造工程

(略) 龙泉溪灌头村、炉田村、河村、宏山村、黄灌村沿线堤防及城南留槎桥~剑川桥段堤防,城北罗木溪涝渠

(略) 水利局

(略) 防洪提升改造工程选 (略) 中心城区范围,主要工 (略) 龙泉溪灌头村、炉田村、河村、宏山村、黄灌村沿线堤防及城南留槎桥~剑川桥段堤防,城北罗木溪排涝渠。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对龙泉溪“宏山村+河村+炉田村”段堤防进行堤顶提升改造,总长7.64km;实施赵淤岛坡脚防护工程0.2km;②对城区黄灌段防洪堤提升改造,总长0.99km; (略) 城北片区的现状罗木溪排洪渠进行改造,连通北环线涵洞,一期新建排洪渠1346m,二期排洪渠新建长度约2071m。④对留槎桥~剑川桥段未达标堤防提升改造,长度为0.94km。⑤留槎洲防洪改造工程 0.2km。

已按规定做好公告公示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措施:施工场地、临时堆场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撒播草籽进 行植被恢复。 水环境措施: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基坑废水、 地表雨水径流等,本项目设置临时集水池经自然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不直接对外排放。在施工期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检查, 严格防止机械漏油,进入河道。 大气环境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废气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 (略) 及时进行洒水降尘; ②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采用帆布覆盖; ③少量的水泥和砂石等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大风天气禁止拌合; ④运输车辆减速慢行; ⑤物料不宜装载过满。 噪声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以下噪声防止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施工;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 ③合理布置施工机械; ④物料运输安排在白天,途径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 并禁止鸣笛。本项目主要为堤坝建设、排水通道整治疏通。项目建成后,河道行洪能力得到增强,可以改善河道水质环境、有利于水生生物恢复,提高底栖动物的多样性,加快河道水生生态环境的重建等。项目营运过程均无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产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 (略) 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 (略) (略) 333号

电子邮箱:lqhbjxk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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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防洪提升改造工程

(略) 龙泉溪灌头村、炉田村、河村、宏山村、黄灌村沿线堤防及城南留槎桥~剑川桥段堤防,城北罗木溪涝渠

(略) 水利局

(略) 防洪提升改造工程选 (略) 中心城区范围,主要工 (略) 龙泉溪灌头村、炉田村、河村、宏山村、黄灌村沿线堤防及城南留槎桥~剑川桥段堤防,城北罗木溪排涝渠。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对龙泉溪“宏山村+河村+炉田村”段堤防进行堤顶提升改造,总长7.64km;实施赵淤岛坡脚防护工程0.2km;②对城区黄灌段防洪堤提升改造,总长0.99km; (略) 城北片区的现状罗木溪排洪渠进行改造,连通北环线涵洞,一期新建排洪渠1346m,二期排洪渠新建长度约2071m。④对留槎桥~剑川桥段未达标堤防提升改造,长度为0.94km。⑤留槎洲防洪改造工程 0.2km。

已按规定做好公告公示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措施:施工场地、临时堆场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撒播草籽进 行植被恢复。 水环境措施: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基坑废水、 地表雨水径流等,本项目设置临时集水池经自然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不直接对外排放。在施工期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检查, 严格防止机械漏油,进入河道。 大气环境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废气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 (略) 及时进行洒水降尘; ②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采用帆布覆盖; ③少量的水泥和砂石等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大风天气禁止拌合; ④运输车辆减速慢行; ⑤物料不宜装载过满。 噪声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以下噪声防止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施工;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 ③合理布置施工机械; ④物料运输安排在白天,途径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 并禁止鸣笛。本项目主要为堤坝建设、排水通道整治疏通。项目建成后,河道行洪能力得到增强,可以改善河道水质环境、有利于水生生物恢复,提高底栖动物的多样性,加快河道水生生态环境的重建等。项目营运过程均无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产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 (略) 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 (略) (略) 333号

电子邮箱:lqhbjxk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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