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9月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9月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电话:0951-*
通讯地址: (略) 金凤 (略) 99-9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清水河支流冬至河流域(硝口村~冬至河大桥)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 | 宁夏合 (略) | 本项目主要对冬至河硝口村至冬至河大桥段河道及两岸范围内进行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概算总投资 *.*元。 | (一)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施工营地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配套设置清洗废水收集沉淀池,将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采用吸粪车拉运至就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二)*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便道及临时用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尽量避免对农作物、林地、灌丛等不必要的占用和破坏。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施工营地,以及工程附近有野生动植物分布的区域,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远离自然生境。 (三)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禁止施工人员进行非法捕捞作业或下河捕鱼、垂钓等活动。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按环保要求处理,防止影响水生生物生态的污染事故发生。汛期后,应对河道蓄水坑内的鱼类进行集中捕捞放生。底栖动物保护采取引种增殖修复措施。 (四)土壤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各类污废水、固体废物严格按照相关防护措施进行处理和处置,避免污染工程周边土壤环境。做好各类污废水处理设施的防渗措施。水土流失治理主要对施工河道、生态治理区以 (略) 进行碎石覆盖,土地整治,撒播种草,节水灌溉以及进行洒水抑尘等措施。 (五)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防治扬尘污染。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 (略) 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采取“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 (六)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集中居民点可设置移动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 (七)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施工时对项目区新增永久用地的表土进行单独剥离,全部集中堆放在占地范围内,施工后期用于植被恢复覆土。本工程全线不设置弃土弃渣场。 (八)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非污染生态影响,运行期基本无“三废”排放。主要环境风险为外源风险,工程的施工。本工程各施工区分施工标段相互独立地进行施工,施工区内不设置油料贮存场所,油料均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运送,风险可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电话:0951-*
通讯地址: (略) 金凤 (略) 99-9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清水河支流冬至河流域(硝口村~冬至河大桥)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 | 宁夏合 (略) | 本项目主要对冬至河硝口村至冬至河大桥段河道及两岸范围内进行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概算总投资 *.*元。 | (一)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施工营地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配套设置清洗废水收集沉淀池,将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采用吸粪车拉运至就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二)*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便道及临时用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尽量避免对农作物、林地、灌丛等不必要的占用和破坏。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施工营地,以及工程附近有野生动植物分布的区域,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远离自然生境。 (三)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禁止施工人员进行非法捕捞作业或下河捕鱼、垂钓等活动。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按环保要求处理,防止影响水生生物生态的污染事故发生。汛期后,应对河道蓄水坑内的鱼类进行集中捕捞放生。底栖动物保护采取引种增殖修复措施。 (四)土壤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各类污废水、固体废物严格按照相关防护措施进行处理和处置,避免污染工程周边土壤环境。做好各类污废水处理设施的防渗措施。水土流失治理主要对施工河道、生态治理区以 (略) 进行碎石覆盖,土地整治,撒播种草,节水灌溉以及进行洒水抑尘等措施。 (五)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防治扬尘污染。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 (略) 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采取“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 (六)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集中居民点可设置移动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 (七)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施工时对项目区新增永久用地的表土进行单独剥离,全部集中堆放在占地范围内,施工后期用于植被恢复覆土。本工程全线不设置弃土弃渣场。 (八)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非污染生态影响,运行期基本无“三废”排放。主要环境风险为外源风险,工程的施工。本工程各施工区分施工标段相互独立地进行施工,施工区内不设置油料贮存场所,油料均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运送,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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