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计划支持项目的公示
抚顺县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计划支持项目的公示
按照《关于持续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抚商务发﹝2023﹞103号)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文件要求,抚顺县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根据第三方审计意见,经抚顺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拟对该项目予以支持,现公示如下:
拟支持项目:石文镇苏子村 (略) 点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 (略) (略)
项目总投资额:*元
拟支持金额:92.*万元
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地址:顺 (略) 中段20-3号抚顺县人民政府
抚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9日
按照《关于持续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抚商务发﹝2023﹞103号)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文件要求,抚顺县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根据第三方审计意见,经抚顺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拟对该项目予以支持,现公示如下:
拟支持项目:石文镇苏子村 (略) 点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 (略) (略)
项目总投资额:*元
拟支持金额:92.*万元
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地址:顺 (略) 中段20-3号抚顺县人民政府
抚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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