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振岑菌菇生产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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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振岑菌菇生产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复函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新增青浦振岑菌菇生产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振岑菌菇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朱家角小江村小港,流转土地面积100亩,主要以黑木耳、香菇等种植为主。鉴于标准化、规范化生产需要,提升基地综合生产服务能力,需要配备库房、管理用房、废弃物处理设施、道路等生产附属设施,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镇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镇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新增青浦振岑菌菇生产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振岑菌菇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朱家角小江村小港,流转土地面积100亩,主要以黑木耳、香菇等种植为主。鉴于标准化、规范化生产需要,提升基地综合生产服务能力,需要配备库房、管理用房、废弃物处理设施、道路等生产附属设施,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镇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镇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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