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浦X1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犀浦X1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犀浦X1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略) 郫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编制单位:四川省益深 (略)
结论:通过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地块知情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与文献的收集、汇总与分析,对该地块环境调查小结如下:
1、调查地块位于 (略) 犀浦街道办犀牛社区,中心坐标为:103.*°E,30.*°N。地块东南侧约10m (略) ,西侧和东侧均为空地,北侧紧邻犀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中心,占地面积约为*.68平方米。根据人员访谈、卫星影像图和现场踏勘得知,该地块2002年以前为农田、居民,未进行过污水农用灌溉、未发生过有毒有害物质泄漏;2003年至2013年地块东南侧部分区域为成都威力门窗厂,该厂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复合实木门;2011年至2013年地块东南侧部分区域为王成废品收购站;成都威力门窗厂和废品收购站均于2014年*续拆除;通过现场踏勘及对地块周边居民进行访问,该地块2013年期间有外来土进入,外来土集中堆放于地块北侧,堆放方量约为*m3,据相关负责人及当地居民介绍,该区域的外来堆土均来源于地块外西南侧30m处的万科生活广场(历史上为四川外国语 (略) ,无其他生产企业存在)修建时开挖出的弃土;2014年-2016年期间地块一直为空地;2017年4月地块东南侧部分区域由万科臻园项目部在此搭建活动板房,主要为办公和生活区;同年12月万科臻园项目部在地块内东北侧区域修建办公区和生活区;2018年地块内东南侧的项目部生活区全部移至东北侧,后该区域由*小军废品收购站进行使用,主要收购废纸板、废塑料瓶及废金属(不涉及废品处理机加工),2021年*小军废品收购站搬离地块,地块内的所有厂房拆除;2022年到至今地块为空地,有居民在该地块上种植农作物等。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该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二类住宅用地。历史上存在生产企业,须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2、经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及资料分析,识别地块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苯、二*苯、苯、锰、铜、铅、镉、汞、砷、镍、六价铬、钴、锑、总铬、铍、钒、钼、铊、硒、钡。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令)、《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运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和分区布点法相结合在地块内及周边布设了7个土壤采样点(6个为地块内柱状土壤采样点,1个为表层土对照点),共计采集土壤样品20个;
地块外设置地下水背景点1个,地块内设置地下水监控点2个,共采集地下水样3个;
3、根据四川 (略) 检测报告(SCKZ/QR-ZK-011),土壤pH在6.26-7.93之间。本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地块土壤中的重金属和无机物:铜、镍、铅、镉、砷、汞、锑、铍、钒、锰、钼、钡、总铬在地块内广泛存在;六价铬、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硒部分检出。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锰、钼、铊、钡、硒、铬污染物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污染物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4、根据四川 (略) 检测报告(SCKZ/QR-ZK-011),地下水pH均为7.7,与《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Ⅳ类水质标准进行比较后发现,地块内所有指标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钒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表3集中式生活水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总铬暂无相应的评价标准,监测点与对照点监测结果一致,均未检出,无明显的超标迹象。
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及第二阶段采样测试分析等工作,根据《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0号)规定,该地块符合第二类用地,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项目名称:犀浦X1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略) 郫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编制单位:四川省益深 (略)
结论:通过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地块知情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与文献的收集、汇总与分析,对该地块环境调查小结如下:
1、调查地块位于 (略) 犀浦街道办犀牛社区,中心坐标为:103.*°E,30.*°N。地块东南侧约10m (略) ,西侧和东侧均为空地,北侧紧邻犀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中心,占地面积约为*.68平方米。根据人员访谈、卫星影像图和现场踏勘得知,该地块2002年以前为农田、居民,未进行过污水农用灌溉、未发生过有毒有害物质泄漏;2003年至2013年地块东南侧部分区域为成都威力门窗厂,该厂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复合实木门;2011年至2013年地块东南侧部分区域为王成废品收购站;成都威力门窗厂和废品收购站均于2014年*续拆除;通过现场踏勘及对地块周边居民进行访问,该地块2013年期间有外来土进入,外来土集中堆放于地块北侧,堆放方量约为*m3,据相关负责人及当地居民介绍,该区域的外来堆土均来源于地块外西南侧30m处的万科生活广场(历史上为四川外国语 (略) ,无其他生产企业存在)修建时开挖出的弃土;2014年-2016年期间地块一直为空地;2017年4月地块东南侧部分区域由万科臻园项目部在此搭建活动板房,主要为办公和生活区;同年12月万科臻园项目部在地块内东北侧区域修建办公区和生活区;2018年地块内东南侧的项目部生活区全部移至东北侧,后该区域由*小军废品收购站进行使用,主要收购废纸板、废塑料瓶及废金属(不涉及废品处理机加工),2021年*小军废品收购站搬离地块,地块内的所有厂房拆除;2022年到至今地块为空地,有居民在该地块上种植农作物等。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该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二类住宅用地。历史上存在生产企业,须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2、经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及资料分析,识别地块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苯、二*苯、苯、锰、铜、铅、镉、汞、砷、镍、六价铬、钴、锑、总铬、铍、钒、钼、铊、硒、钡。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令)、《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运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和分区布点法相结合在地块内及周边布设了7个土壤采样点(6个为地块内柱状土壤采样点,1个为表层土对照点),共计采集土壤样品20个;
地块外设置地下水背景点1个,地块内设置地下水监控点2个,共采集地下水样3个;
3、根据四川 (略) 检测报告(SCKZ/QR-ZK-011),土壤pH在6.26-7.93之间。本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地块土壤中的重金属和无机物:铜、镍、铅、镉、砷、汞、锑、铍、钒、锰、钼、钡、总铬在地块内广泛存在;六价铬、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硒部分检出。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锰、钼、铊、钡、硒、铬污染物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污染物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4、根据四川 (略) 检测报告(SCKZ/QR-ZK-011),地下水pH均为7.7,与《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Ⅳ类水质标准进行比较后发现,地块内所有指标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钒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表3集中式生活水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总铬暂无相应的评价标准,监测点与对照点监测结果一致,均未检出,无明显的超标迹象。
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及第二阶段采样测试分析等工作,根据《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0号)规定,该地块符合第二类用地,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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