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4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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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4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4日对8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2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

通讯地址: (略) (略) 88号A2座

邮编:*

2024年9月4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成都盛迪医药2024年创新药物生产基地制剂车间一升级建设项目

川环审批〔2024〕104号

2024-9-4

2

成都莫 (略) 销售暂存放射性同位素药品项目

川环审批〔2024〕105号

2024-9-4

3

四川 (略) 新建固定式工业X和γ射线探伤项目

川环审批〔2024〕106号

2024-9-4

4

四川 (略) 使用工业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项目

川环审批〔2024〕107号

2024-9-4

5

成都药明 (略) 动物活体成像实验中心改扩建项目

川环审批〔2024〕108号

2024-9-4

6

(略) 放射性同位素暂存、销售项目

川环审批〔2024〕109号

2024-9-4

7

乐山嘉康医疗中心项目放疗中心新增医用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4〕110号

2024-9-4

8

四川 (略) 新增2套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项目

川环审批〔2024〕111号

2024-9-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4日对8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2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

通讯地址: (略) (略) 88号A2座

邮编:*

2024年9月4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成都盛迪医药2024年创新药物生产基地制剂车间一升级建设项目

川环审批〔2024〕104号

2024-9-4

2

成都莫 (略) 销售暂存放射性同位素药品项目

川环审批〔2024〕105号

2024-9-4

3

四川 (略) 新建固定式工业X和γ射线探伤项目

川环审批〔2024〕106号

2024-9-4

4

四川 (略) 使用工业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项目

川环审批〔2024〕107号

2024-9-4

5

成都药明 (略) 动物活体成像实验中心改扩建项目

川环审批〔2024〕108号

2024-9-4

6

(略) 放射性同位素暂存、销售项目

川环审批〔2024〕109号

2024-9-4

7

乐山嘉康医疗中心项目放疗中心新增医用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4〕110号

2024-9-4

8

四川 (略) 新增2套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项目

川环审批〔2024〕111号

20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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