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化成--拟批准公示
东海化成--拟批准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东海化成(天津)汽车部品
有限公司发泡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
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东海化成(天津) (略) 发泡产品扩建项目 | 东海化成(天津) (略) | (略) 津南经济开发区(东区) (略) 21号 | 联合泰泽 (略) | 东海化成(天津) (略) (略) 厂区现有厂房内新增发泡机等设备,生产汽车发泡产品,建成后预计新增年产头枕253.*件。 | 1.废气 施工期:无废气产生。 运营期:发泡原料配置在现有配料室内进行,配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整体密闭收集后,经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5排放。 发泡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整体密闭罩收集后,经现有2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3、P4排放。 2.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沉淀后,经总排口排放。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沉淀后,经东海橡塑(天津)有限公司污水 (略) (略) , (略) (略) 最终排入双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阶段一般均为室内作业,经过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受影响范围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叠加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相应标准要求,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设备的废弃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及时清运,可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废弃物品,产生量较少, (略) 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 运营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皮革、废弃不合格品存放在一般固废暂存处,交由资源回收部门回收;生活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废包装、废灯管、含聚醚废液、废活性炭、废结晶发泡机、废异氰酸酯混合液、废液压油、沾染废物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无 | 2024.09.09-2024.09.1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东海化成(天津)汽车部品
有限公司发泡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
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东海化成(天津) (略) 发泡产品扩建项目 | 东海化成(天津) (略) | (略) 津南经济开发区(东区) (略) 21号 | 联合泰泽 (略) | 东海化成(天津) (略) (略) 厂区现有厂房内新增发泡机等设备,生产汽车发泡产品,建成后预计新增年产头枕253.*件。 | 1.废气 施工期:无废气产生。 运营期:发泡原料配置在现有配料室内进行,配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整体密闭收集后,经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5排放。 发泡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整体密闭罩收集后,经现有2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3、P4排放。 2.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沉淀后,经总排口排放。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沉淀后,经东海橡塑(天津)有限公司污水 (略) (略) , (略) (略) 最终排入双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阶段一般均为室内作业,经过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受影响范围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叠加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相应标准要求,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设备的废弃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及时清运,可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废弃物品,产生量较少, (略) 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 运营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皮革、废弃不合格品存放在一般固废暂存处,交由资源回收部门回收;生活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废包装、废灯管、含聚醚废液、废活性炭、废结晶发泡机、废异氰酸酯混合液、废液压油、沾染废物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无 | 2024.09.09-2024.09.1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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