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新增2万支胶辊扩建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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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增2万支胶辊扩建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略) 年新增*支胶辊扩建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9月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略) 年新增*支胶辊扩建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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