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安市清水湾生态养殖园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关于高安市清水湾生态养殖园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略) 清水湾生态养殖园: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略) 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的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于 2022 年 3月开始建设,于 2022 年 12 月底建设完成并开始试运行,位于 (略) (略) 独城镇鹿江邹家村,项目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 115°31′48.59″,北纬 28°12′24.02″。项目总投资约 *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 *元,生产流动资金 7400 万元。项目总占地 4.33 公顷(65 亩),新建钢棚面积 *m2,新建仓库 500m2,新建综合楼 2000m2,水池养殖面积 *m2(34.50 亩)。本项目年产 150 吨鳗鱼。
二、项目生产用水取用地表水(极端恶劣天气情况用地下水补充),取水口位于项目区西侧的澧江左岸,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5°31′48.59″,北纬28°12′24.02″;地下水取自厂区西南侧的地下水井,水井坐标为东经 115°31′52.72″,北纬 28°12′17.35″。项目取水规模:1316.6m3/d(其中生产用水 1311m3/d,生活用水 5.60m3/d),年取水量 48.06 万 m3,按用途分(其中生产用水 47.85 万 m3/a,生活用水 0.21 万 m3/a)。按类型分(其中地表水 44.58 万 m3,地下水3.48 万 m3)。取水采用水泵抽水,共有 5 台水泵(地表水 2台,地下水三口水井各一台)。地表水水泵型号蜗壳式混流泵,扬程 12.70m,水泵功率 15 千瓦;地下水取水水泵采用潜水泵,扬程 32m,水泵功率 7.5千瓦。设计保证率:本项目为企业提供生产生活用水,供水保证率采用 90%。取水水质要求:本项目为水产养殖用水, (略) (略) 和福建中检华日 (略) 分别对本项目地下水以及地表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以及地表水的取水水质均达到《渔业水质标准》(*)中渔业养殖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三、 (略) 清水湾生态养殖园鳗鱼养殖项目取水口位于根据《 (略) 地表水功能区划》,工程所在水功能区为澧江丰城-高安保留区,该水功能区水质现状为Ⅲ类,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
四、本项目鳗鱼养殖用水量为 1311m3/d,47.85 万 m3/a,生活用水量为5.6m3/d,0.21 万 m3/a,生产退水以及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 1242.48m3/d,45.* m3/a。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总氮、总磷等,排放方式为管道间歇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养殖尾水一同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一级标准后排放至澧江。
五、本项目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本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90日前,应向我局申请取水验收,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七、 (略) 水资源办公室应加强对本项目建设的跟踪监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建设取水、用水及污水利用工程或设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并报我局。
八、若本项目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退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附件: (略) 清水湾生态养殖园取水许可申请书
(略) 水利局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略) 清水湾生态养殖园: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略) 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的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于 2022 年 3月开始建设,于 2022 年 12 月底建设完成并开始试运行,位于 (略) (略) 独城镇鹿江邹家村,项目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 115°31′48.59″,北纬 28°12′24.02″。项目总投资约 *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 *元,生产流动资金 7400 万元。项目总占地 4.33 公顷(65 亩),新建钢棚面积 *m2,新建仓库 500m2,新建综合楼 2000m2,水池养殖面积 *m2(34.50 亩)。本项目年产 150 吨鳗鱼。
二、项目生产用水取用地表水(极端恶劣天气情况用地下水补充),取水口位于项目区西侧的澧江左岸,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5°31′48.59″,北纬28°12′24.02″;地下水取自厂区西南侧的地下水井,水井坐标为东经 115°31′52.72″,北纬 28°12′17.35″。项目取水规模:1316.6m3/d(其中生产用水 1311m3/d,生活用水 5.60m3/d),年取水量 48.06 万 m3,按用途分(其中生产用水 47.85 万 m3/a,生活用水 0.21 万 m3/a)。按类型分(其中地表水 44.58 万 m3,地下水3.48 万 m3)。取水采用水泵抽水,共有 5 台水泵(地表水 2台,地下水三口水井各一台)。地表水水泵型号蜗壳式混流泵,扬程 12.70m,水泵功率 15 千瓦;地下水取水水泵采用潜水泵,扬程 32m,水泵功率 7.5千瓦。设计保证率:本项目为企业提供生产生活用水,供水保证率采用 90%。取水水质要求:本项目为水产养殖用水, (略) (略) 和福建中检华日 (略) 分别对本项目地下水以及地表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以及地表水的取水水质均达到《渔业水质标准》(*)中渔业养殖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三、 (略) 清水湾生态养殖园鳗鱼养殖项目取水口位于根据《 (略) 地表水功能区划》,工程所在水功能区为澧江丰城-高安保留区,该水功能区水质现状为Ⅲ类,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
四、本项目鳗鱼养殖用水量为 1311m3/d,47.85 万 m3/a,生活用水量为5.6m3/d,0.21 万 m3/a,生产退水以及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 1242.48m3/d,45.* m3/a。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总氮、总磷等,排放方式为管道间歇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养殖尾水一同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一级标准后排放至澧江。
五、本项目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本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90日前,应向我局申请取水验收,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七、 (略) 水资源办公室应加强对本项目建设的跟踪监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建设取水、用水及污水利用工程或设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并报我局。
八、若本项目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退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附件: (略) 清水湾生态养殖园取水许可申请书
(略) 水利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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