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金牛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金牛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庐江县白石天河流域治理建设管理局《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金牛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金牛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县 | ||
建设单位 | 庐江县白石天河流域治理建设管理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伊尔思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9日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包括: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镇区面源控制控制及坑塘水系整治工程)、农业农村区(农田面源治理工程、农村坑塘整治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河流水系综合整治区(水土保持防护林建设工程、底泥处置及迹地恢复工程、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以及河流湿地建设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废气防治措施:①施工粉尘:施工原材料场地堆放整齐,水泥、石灰、砂土等堆放场尽可能不露天堆放,如不得不敞开堆放,应对其在临时存放场所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在大风天气或空气干燥易产生扬尘的天气条件下,采用洒水等措施保持一定湿度,提高表面含水率,也能起到抑尘的效果,减少扬尘污染;混凝土拌和系统必须采取防尘除尘措施,达到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拆除房屋时应注意洒水,用遮盖物遮盖;施工场地、 (略) 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如果只洒水清扫,可使扬尘量减少70%~80%,如果清扫后再洒水,抑尘效率能达90%以上。有关试验表明,在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4~5次,其扬尘造成的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 范围。每个施工区段配备1~2台洒水设备,注意洒水降尘;城郊段的施工场所应加大洒水密度。②燃油废气:燃油机械和车辆必须保证在正常状态下使用,并安装必需的尾气净化和消烟除尘装置,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并定期对尾气净化器和消烟除尘等装置进行检测与维护。③交通扬尘: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黏附的泥土等;土方和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过程中要用挡板和篷布封闭,车辆不应装载过满,以免在运输途中震动洒落。④施工人员防护:给施工人员配备一定的防护用品,加强自身防护工作。二、废水防治措施:基坑排水沉淀处理、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临时修建隔油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经过12小时以上的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③生活污水经民居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④底泥余水:在底泥堆积较集中的地方设置沉淀池,底泥余水经排水沟接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施工配料、区域绿化、砼 (略) 降尘用水,不外排。三、噪声防治措施:①噪声污染源控制: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对机械设备精心养护,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减低设备运行噪声;降低混凝土拌和系统振动器噪音,将高频振动器施工改为低频率振动器以减少施工噪声。②敏感目标防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停止夜间22:00至早上6:00的施工运输,或者设置隔声屏障降低噪声影响;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运输车辆宜限速行驶,禁鸣高音喇叭,在工程沿线50m以内的村庄附近施工时,应设置临时隔声墙;高噪声源作业活动如蛙夯机、钢筋加工等的噪声影响范围较大,施工期需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特别对于靠近学校、村庄的施工作业应避开在夜间(晚10:00~早6:00)。③施工人员防护:混凝土搅拌机等高噪声机械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噪声防护物品,如耳塞、防声棉、耳罩等。操作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①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②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废料、废弃混凝土等,均为一般性建筑垃圾。部分可直接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按照建筑处理要求进行处置,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③土石方弃渣和淤泥运至弃土场处理。5、生态保护措施: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减少土石方量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基坑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施工机械和施工材料严格按照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避免存放于有植被生长的区域,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砂石的散落;河道清淤、堤防加固应严格按施工要求分段进行,利于鱼类和底栖动物进行迁移,设置警示牌和宣传牌,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规范行为,严禁捕捞鱼类。施工废水严禁排入水体中。施工场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按照本报告中提出的水土保持的要求布置措施进行防护。 营运期: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为环境治理类项目,无新增废气排放产生。子项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现有项目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水洗+光催化+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二、水环境保护措施:金牛镇污水处理厂和万山镇污水处理厂在现有的处理工艺基础上,增加混凝沉淀和反硝化滤池进行深度处理。升级改造后,废水排放可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污水处理厂Ⅰ级标准。金牛镇尾水湿地进行扩建,解决湿地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使污水处理厂尾水经湿地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金牛镇公共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进入金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万山镇部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以达到安徽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标准。三、声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厂的搅拌器和泵,以及新建重建的泵站。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泵房内墙壁四周及机房顶部装设吸隔音板, (略) ,做基础减振处理,隔绝泵工作时产生的振动源,可以有效地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混凝沉淀产生的污泥与泵站排水过滤的栅渣。污泥通过污水处理厂现有深度脱水流程处理后 (略) 处置,各处泵站产生的栅渣多为树叶、废塑料等废物,产生量较少,进行沥水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污泥运输过程中应注意:①污泥的运输要采用密封性能好的专用车辆,并加强车辆的管理与维护,杜绝运输过程中的沿途抛洒滴漏。②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车辆驶出污水处理厂前必须对车轮、车厢等进行清洗、消毒和喷洒除臭剂,以避免沿途撒漏和散逸恶臭气体,造成二次污染。③污泥、格栅渣运输时要避开运输高峰期,按规定时 (略) 线运输,尽量减小交通 (略) 附近的环境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551-*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 (略) (略) 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庐江县白石天河流域治理建设管理局《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金牛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金牛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县 | ||
建设单位 | 庐江县白石天河流域治理建设管理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伊尔思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9日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包括: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镇区面源控制控制及坑塘水系整治工程)、农业农村区(农田面源治理工程、农村坑塘整治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河流水系综合整治区(水土保持防护林建设工程、底泥处置及迹地恢复工程、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以及河流湿地建设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废气防治措施:①施工粉尘:施工原材料场地堆放整齐,水泥、石灰、砂土等堆放场尽可能不露天堆放,如不得不敞开堆放,应对其在临时存放场所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在大风天气或空气干燥易产生扬尘的天气条件下,采用洒水等措施保持一定湿度,提高表面含水率,也能起到抑尘的效果,减少扬尘污染;混凝土拌和系统必须采取防尘除尘措施,达到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拆除房屋时应注意洒水,用遮盖物遮盖;施工场地、 (略) 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如果只洒水清扫,可使扬尘量减少70%~80%,如果清扫后再洒水,抑尘效率能达90%以上。有关试验表明,在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4~5次,其扬尘造成的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 范围。每个施工区段配备1~2台洒水设备,注意洒水降尘;城郊段的施工场所应加大洒水密度。②燃油废气:燃油机械和车辆必须保证在正常状态下使用,并安装必需的尾气净化和消烟除尘装置,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并定期对尾气净化器和消烟除尘等装置进行检测与维护。③交通扬尘: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黏附的泥土等;土方和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过程中要用挡板和篷布封闭,车辆不应装载过满,以免在运输途中震动洒落。④施工人员防护:给施工人员配备一定的防护用品,加强自身防护工作。二、废水防治措施:基坑排水沉淀处理、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临时修建隔油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经过12小时以上的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③生活污水经民居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④底泥余水:在底泥堆积较集中的地方设置沉淀池,底泥余水经排水沟接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施工配料、区域绿化、砼 (略) 降尘用水,不外排。三、噪声防治措施:①噪声污染源控制: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对机械设备精心养护,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减低设备运行噪声;降低混凝土拌和系统振动器噪音,将高频振动器施工改为低频率振动器以减少施工噪声。②敏感目标防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停止夜间22:00至早上6:00的施工运输,或者设置隔声屏障降低噪声影响;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运输车辆宜限速行驶,禁鸣高音喇叭,在工程沿线50m以内的村庄附近施工时,应设置临时隔声墙;高噪声源作业活动如蛙夯机、钢筋加工等的噪声影响范围较大,施工期需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特别对于靠近学校、村庄的施工作业应避开在夜间(晚10:00~早6:00)。③施工人员防护:混凝土搅拌机等高噪声机械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噪声防护物品,如耳塞、防声棉、耳罩等。操作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①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②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废料、废弃混凝土等,均为一般性建筑垃圾。部分可直接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按照建筑处理要求进行处置,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③土石方弃渣和淤泥运至弃土场处理。5、生态保护措施: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减少土石方量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基坑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施工机械和施工材料严格按照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避免存放于有植被生长的区域,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砂石的散落;河道清淤、堤防加固应严格按施工要求分段进行,利于鱼类和底栖动物进行迁移,设置警示牌和宣传牌,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规范行为,严禁捕捞鱼类。施工废水严禁排入水体中。施工场地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按照本报告中提出的水土保持的要求布置措施进行防护。 营运期: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为环境治理类项目,无新增废气排放产生。子项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现有项目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水洗+光催化+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二、水环境保护措施:金牛镇污水处理厂和万山镇污水处理厂在现有的处理工艺基础上,增加混凝沉淀和反硝化滤池进行深度处理。升级改造后,废水排放可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污水处理厂Ⅰ级标准。金牛镇尾水湿地进行扩建,解决湿地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使污水处理厂尾水经湿地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金牛镇公共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进入金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万山镇部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以达到安徽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标准。三、声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厂的搅拌器和泵,以及新建重建的泵站。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泵房内墙壁四周及机房顶部装设吸隔音板, (略) ,做基础减振处理,隔绝泵工作时产生的振动源,可以有效地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混凝沉淀产生的污泥与泵站排水过滤的栅渣。污泥通过污水处理厂现有深度脱水流程处理后 (略) 处置,各处泵站产生的栅渣多为树叶、废塑料等废物,产生量较少,进行沥水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污泥运输过程中应注意:①污泥的运输要采用密封性能好的专用车辆,并加强车辆的管理与维护,杜绝运输过程中的沿途抛洒滴漏。②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车辆驶出污水处理厂前必须对车轮、车厢等进行清洗、消毒和喷洒除臭剂,以避免沿途撒漏和散逸恶臭气体,造成二次污染。③污泥、格栅渣运输时要避开运输高峰期,按规定时 (略) 线运输,尽量减小交通 (略) 附近的环境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551-*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 (略) (略) 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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