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和县宏坤矿业有限公司大药坑金矿建设项目及矿产开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福建省政和县宏坤矿业有限公司大药坑金矿建设项目及矿产开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 福建省政 (略) |
项目地理位置 | 矿区: (略) 政和县熊山街道解放村龙井面、星溪乡林场; 选矿厂: (略) 政和县石屯镇松源村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潘工 |
项目名称 | 大药坑金矿建设项目及矿产开发建设项目 |
项目简介 | (1)项目名称:大药坑金矿建设项目及矿产开发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3)建设单位:福建省政 (略) ; (4)建设地点:矿区: (略) 政和县熊山街道解放村龙井面、星溪乡林场;选矿厂: (略) 政和县石屯镇松源村; (5)项目投资:3200+*元; (6)建设规模:开采规模为新增年产金、银混合原矿*吨;新增年加工金原矿*吨。 |
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 |
李山泉、陈嘉星、魏 强、罗洁茹 | |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①化学有害因素:矽尘、氧化铝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氨、硫化氢、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按 MnO2计)、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等; ②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工频电场、手传振动等。 检测结果: 根据调查,类比工程一除浅孔、中深孔凿岩岗位接触矽尘浓度及凿岩岗位(浅孔、中深孔)作业人员接触的40h等效噪声声级强度超过限值要求,应注重噪声、无机粉尘的个体防护并严格按照GBZ 188-2014的相关要求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其余各岗位/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能够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类比工程二除破碎、球磨等岗位接触的40h等效噪声声级强度超过限值要求,应注重噪声的个体防护并严格按照GBZ 188-2014的相关要求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其余各岗位/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能够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通过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拟建项目技术资料、类比工程等分析可知,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应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并在设计、施工及以后运行中采取预评价报告第4章节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以及第5章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后,预计拟建项目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得到进一步控制。 建议主要内容: 1.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 2. 建议建设单位明确各工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补充配置; 3. 建议建设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完善辅助用室的设置; 4.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对《预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 细化生产工艺过程的分析; 2. 完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分析和建议。 |
建设单位 | 福建省政 (略) |
项目地理位置 | 矿区: (略) 政和县熊山街道解放村龙井面、星溪乡林场; 选矿厂: (略) 政和县石屯镇松源村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潘工 |
项目名称 | 大药坑金矿建设项目及矿产开发建设项目 |
项目简介 | (1)项目名称:大药坑金矿建设项目及矿产开发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3)建设单位:福建省政 (略) ; (4)建设地点:矿区: (略) 政和县熊山街道解放村龙井面、星溪乡林场;选矿厂: (略) 政和县石屯镇松源村; (5)项目投资:3200+*元; (6)建设规模:开采规模为新增年产金、银混合原矿*吨;新增年加工金原矿*吨。 |
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 |
李山泉、陈嘉星、魏 强、罗洁茹 | |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①化学有害因素:矽尘、氧化铝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氨、硫化氢、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按 MnO2计)、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等; ②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工频电场、手传振动等。 检测结果: 根据调查,类比工程一除浅孔、中深孔凿岩岗位接触矽尘浓度及凿岩岗位(浅孔、中深孔)作业人员接触的40h等效噪声声级强度超过限值要求,应注重噪声、无机粉尘的个体防护并严格按照GBZ 188-2014的相关要求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其余各岗位/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能够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类比工程二除破碎、球磨等岗位接触的40h等效噪声声级强度超过限值要求,应注重噪声的个体防护并严格按照GBZ 188-2014的相关要求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其余各岗位/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能够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通过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拟建项目技术资料、类比工程等分析可知,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应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并在设计、施工及以后运行中采取预评价报告第4章节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以及第5章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后,预计拟建项目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得到进一步控制。 建议主要内容: 1.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 2. 建议建设单位明确各工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补充配置; 3. 建议建设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完善辅助用室的设置; 4.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对《预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 细化生产工艺过程的分析; 2. 完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分析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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