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光伏西咸新区一期年产12.5GW高效BC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
隆基绿能光伏西咸新区一期年产12.5GW高效BC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
隆基绿能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委托中圣 (略) 承担的《隆基绿能光伏(西咸新区)年产100GW单晶切片及50GW单晶电池项目(一期)》已于2023年10月30 (略) 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由于项目备案名称及建设规模(由原25GW单晶硅片和25GW单晶电池变更为12.5GW单晶电池)发生变化,现变更为《隆基绿能光伏(西咸新区)一期年产12.5GW高效BC电池项目》。
现《隆基绿能光伏(西咸新区)一期年产12.5GW高效BC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隆基绿能光伏(西咸新区)一期年产12.5GW高效BC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链接获取《隆基绿能光伏(西咸新区)一期年产12.5GW高效BC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删除涉及商业秘密相关内容),链接:http://**。若需要查阅纸质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或者编制环境报告书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隆基绿能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原点大道02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圣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旺都D座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信息公示重点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项目环境影响提出意见。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链接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链接: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①填报公众意见表;
②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对本建设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时间为:2024.9.9~2023.9.23。
隆基绿能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
隆基绿能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委托中圣 (略) 承担的《隆基绿能光伏(西咸新区)年产100GW单晶切片及50GW单晶电池项目(一期)》已于2023年10月30 (略) 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由于项目备案名称及建设规模(由原25GW单晶硅片和25GW单晶电池变更为12.5GW单晶电池)发生变化,现变更为《隆基绿能光伏(西咸新区)一期年产12.5GW高效BC电池项目》。
现《隆基绿能光伏(西咸新区)一期年产12.5GW高效BC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隆基绿能光伏(西咸新区)一期年产12.5GW高效BC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链接获取《隆基绿能光伏(西咸新区)一期年产12.5GW高效BC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删除涉及商业秘密相关内容),链接:http://**。若需要查阅纸质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或者编制环境报告书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隆基绿能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原点大道02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圣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旺都D座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信息公示重点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项目环境影响提出意见。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链接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链接: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①填报公众意见表;
②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对本建设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时间为:2024.9.9~2023.9.23。
隆基绿能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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