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敏感目标保护与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的给排水系统。项目营运期生产用水为压铸机设备冷却用水,不添加试剂,冷却用水经设备自带水箱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电炉熔化烟尘、压铸工序废气、机加粉尘。电炉熔化烟尘、压铸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机加粉尘自然沉降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008)中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及废布袋、熔化废渣、废液压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废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熔化废渣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废液压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属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要求。 5.切实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制度,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禁止使用再生铜作为原辅材料,不得涉及提纯除杂和精炼生产工艺,禁止重金属排放。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要求和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VOCs,本环评报告核算的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5吨/年。 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须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许可信息登记。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建设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如该项目在报批环保手续过程中存在瞒报、假报等欺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所造 (略) 承担。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设中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监管和日常环境 (略) 武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