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港衡东港区大浦作业区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衡阳港衡东港区大浦作业区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衡阳港衡东港区大浦作业区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衡阳港衡东港区大浦作业区码头工程
项目地址:衡东县大浦镇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衡阳港衡东港区大浦作业区码头工 (略) 衡东县大浦镇境内,衡东县经济开发区西南侧,拟建码头设计年吞吐量*吨,新建4个2000吨级泊位,占用岸线400m,配套建设堆场、仓库、道路、辅助生产及生活设施,水*域面积153.9亩。总投资*.*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734-*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衡阳 (略)
联系方式:李工 *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研读可研报告和相关法律文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给出项目在环保方面是否可行的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项目采用的处理工艺,找出产污环节并确定源强,运用数学模型定量预测(或通过类比调查、定性分析)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不利影响的环保措施建议,给出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是否可行的明确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工程建设情况是否清楚;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本工程建设对周边居民生活质量将有何影响;对该建设项目最关心的问题;工程对周围环境将有何影响;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影响;是否赞成本工程建设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可采用电话、书信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七、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_*.html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9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衡阳港衡东港区大浦作业区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衡阳港衡东港区大浦作业区码头工程
项目地址:衡东县大浦镇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衡阳港衡东港区大浦作业区码头工 (略) 衡东县大浦镇境内,衡东县经济开发区西南侧,拟建码头设计年吞吐量*吨,新建4个2000吨级泊位,占用岸线400m,配套建设堆场、仓库、道路、辅助生产及生活设施,水*域面积153.9亩。总投资*.*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734-*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衡阳 (略)
联系方式:李工 *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研读可研报告和相关法律文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给出项目在环保方面是否可行的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项目采用的处理工艺,找出产污环节并确定源强,运用数学模型定量预测(或通过类比调查、定性分析)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不利影响的环保措施建议,给出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是否可行的明确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工程建设情况是否清楚;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本工程建设对周边居民生活质量将有何影响;对该建设项目最关心的问题;工程对周围环境将有何影响;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影响;是否赞成本工程建设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可采用电话、书信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七、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_*.html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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