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鸿新盛铜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江西鸿新盛铜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江 (略) 位于 (略) 广丰区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2019年,建设单位投资2.2亿元建设江 (略) 年产*吨铜加工项目,2019年3月, (略) 生态环境局以饶环评字〔2019〕7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20年12月,该项目一期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目前,该项目建成了铜米生产线,2台熔化炉,2台工频炉。
(略) 场变化,响应国家产业升级号召,该项目拟对原料、用地及生产设备进行调整,投资2.2亿元建设江 (略) 改扩建项目,具体如下:
1、将现有2台熔化炉变更为120t阳极炉,以外购粗(黑)铜、杂铜和自产黑铜为原料,通过阳极精炼年产*t阳极铜(部分外售,部分自用)。
2、增设电解生产线,以自产及外购阳极板通过电解精炼年产*t电解铜。
3、以自产阳极泥、外购商品阳极泥为原料,通过酸化焙烧、湿法精炼等工艺生产金、银等贵金属。
4、增设侧吹炉,用于处理自产阳极炉渣及外购园区炉渣、烟灰、脱硫石膏等自产一般固废、危废,生产冰铜(外售)和黑铜(自用)。
5、现有铜米生产线、2台工频炉设备保持不变,其中工频炉用于熔化高品位紫铜生产粗铜锭。
6、在现有用地(西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02"54.59",北纬:28°23"58.86")不变的基础上,收购瑞丰型材部分用地(东厂区,东经:118°03"12.39",北纬:28°23"51.80"),其中西厂区(现有厂区)布置铜米生产线、工频炉生产线、阳极炉生产线和侧吹炉生产线;东厂区布置电解生产线、阳极泥回收生产线。
我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 (略) 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江 (略)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选址: (略) 广丰区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
(5)占地面积:161.17亩,西厂区84.17亩,东厂区新增用地77亩。
(5)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铜米生产线、工频炉生产线、阳极炉生产线、侧吹炉生产线、电解生产线、阳极泥回收生产线;新建或改造相对应生产车间、原料仓库、配料仓库及配套公辅工程、环保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 (略)
单位地址: (略) 广丰区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
邮编:*
联系人:张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融大 (略)
联系地址: (略) 东 (略) 47号博兰泽1566室
邮编:*
联系人:万工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网址链接: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upl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或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我单位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采 (略) ,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我单位工程建设部、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归档备查。
江 (略)
2024年9月9日
江 (略) 位于 (略) 广丰区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2019年,建设单位投资2.2亿元建设江 (略) 年产*吨铜加工项目,2019年3月, (略) 生态环境局以饶环评字〔2019〕7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20年12月,该项目一期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目前,该项目建成了铜米生产线,2台熔化炉,2台工频炉。
(略) 场变化,响应国家产业升级号召,该项目拟对原料、用地及生产设备进行调整,投资2.2亿元建设江 (略) 改扩建项目,具体如下:
1、将现有2台熔化炉变更为120t阳极炉,以外购粗(黑)铜、杂铜和自产黑铜为原料,通过阳极精炼年产*t阳极铜(部分外售,部分自用)。
2、增设电解生产线,以自产及外购阳极板通过电解精炼年产*t电解铜。
3、以自产阳极泥、外购商品阳极泥为原料,通过酸化焙烧、湿法精炼等工艺生产金、银等贵金属。
4、增设侧吹炉,用于处理自产阳极炉渣及外购园区炉渣、烟灰、脱硫石膏等自产一般固废、危废,生产冰铜(外售)和黑铜(自用)。
5、现有铜米生产线、2台工频炉设备保持不变,其中工频炉用于熔化高品位紫铜生产粗铜锭。
6、在现有用地(西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02"54.59",北纬:28°23"58.86")不变的基础上,收购瑞丰型材部分用地(东厂区,东经:118°03"12.39",北纬:28°23"51.80"),其中西厂区(现有厂区)布置铜米生产线、工频炉生产线、阳极炉生产线和侧吹炉生产线;东厂区布置电解生产线、阳极泥回收生产线。
我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 (略) 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江 (略)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选址: (略) 广丰区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
(5)占地面积:161.17亩,西厂区84.17亩,东厂区新增用地77亩。
(5)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铜米生产线、工频炉生产线、阳极炉生产线、侧吹炉生产线、电解生产线、阳极泥回收生产线;新建或改造相对应生产车间、原料仓库、配料仓库及配套公辅工程、环保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 (略)
单位地址: (略) 广丰区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
邮编:*
联系人:张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融大 (略)
联系地址: (略) 东 (略) 47号博兰泽1566室
邮编:*
联系人:万工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网址链接: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upl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或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我单位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采 (略) ,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我单位工程建设部、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归档备查。
江 (略)
2024年9月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