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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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名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平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   传真:0596-*

通讯地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6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顺林木业木制品生产扩建项目

(略) 平和县文峰镇文美村大道寮7号

(略) (略)

(略) (略)

利用现有厂房,办公楼依托现有,设置 3 个树脂反应釜、1 台单色凹版印刷机、2 条浸胶生产线,新增热压机10台,冷压机10台,涂胶机10台。配套新增公用、辅助、环保、应急等设施,建成后年产建筑板材*m3、浸胶纸600 万m2/a 及树脂胶7896t/a,其中浸胶纸及树脂胶(建筑板材产品的原辅料)为自配套生产,全部作为原料用于本厂建筑板材生产,不外售。

1.项目锅炉废气处理废水(脱硫喷淋洗涤塔水)经配套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作为锅炉废气处理补充水,不外排;冷凝器、反应釜等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喷淋塔废水回用于树脂生产,不外排。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存放于沉淀池中回用于周边农田浇灌。

2、①制胶工序产生的不凝气、热压、涂胶产生有机废气:冷凝器+碱喷淋塔+干式过滤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RCO”净化装置处理后, 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

②单板烘干废气、热压、涂胶、喷绘产生有机废气:碱喷淋塔+干式过滤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RCO”净化装置处理后, 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

③锯边、砂光会产生粉尘废气:2套布袋除尘器+2根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DA005);

④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炉内脱硝+干式静电除尘+钠碱喷淋塔+40m高烟囱(DA001)。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4、一般固废:边角料、布袋除尘灰收集后运至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板胚回用到生产中;灰渣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危废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环评编制委托后于 2024 年 06 月 03日在工程建设 (略) 上及张贴告示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时间 10 个工作日;(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 2024 年 07 月 02 (略) 络、2024 年 07 月 09 日与 2024 年 07 月 11 日通过海峡导报、2024 年 07 月 02日通过张贴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 10 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均未接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平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   传真:0596-*

通讯地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6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顺林木业木制品生产扩建项目

(略) 平和县文峰镇文美村大道寮7号

(略) (略)

(略) (略)

利用现有厂房,办公楼依托现有,设置 3 个树脂反应釜、1 台单色凹版印刷机、2 条浸胶生产线,新增热压机10台,冷压机10台,涂胶机10台。配套新增公用、辅助、环保、应急等设施,建成后年产建筑板材*m3、浸胶纸600 万m2/a 及树脂胶7896t/a,其中浸胶纸及树脂胶(建筑板材产品的原辅料)为自配套生产,全部作为原料用于本厂建筑板材生产,不外售。

1.项目锅炉废气处理废水(脱硫喷淋洗涤塔水)经配套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作为锅炉废气处理补充水,不外排;冷凝器、反应釜等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喷淋塔废水回用于树脂生产,不外排。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存放于沉淀池中回用于周边农田浇灌。

2、①制胶工序产生的不凝气、热压、涂胶产生有机废气:冷凝器+碱喷淋塔+干式过滤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RCO”净化装置处理后, 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

②单板烘干废气、热压、涂胶、喷绘产生有机废气:碱喷淋塔+干式过滤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RCO”净化装置处理后, 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

③锯边、砂光会产生粉尘废气:2套布袋除尘器+2根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DA005);

④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炉内脱硝+干式静电除尘+钠碱喷淋塔+40m高烟囱(DA001)。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4、一般固废:边角料、布袋除尘灰收集后运至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板胚回用到生产中;灰渣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危废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环评编制委托后于 2024 年 06 月 03日在工程建设 (略) 上及张贴告示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时间 10 个工作日;(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 2024 年 07 月 02 (略) 络、2024 年 07 月 09 日与 2024 年 07 月 11 日通过海峡导报、2024 年 07 月 02日通过张贴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 10 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均未接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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