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实华学校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九江实华学校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9-06 14:51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九发改社会字〔2024〕431号
关于九江实华学校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教育局:
报来《关于申请九江实华学校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九教字〔2024〕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委市政府整合中心城区教育资源决策部署,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 (略) 本级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九府发〔2023〕4号),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就九江实华学校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九江实华学校。
二、项目建设地点:九江实华学校校区内( (略) 浔阳 (略) 228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九江实华学校改扩建项目拆除原有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行政楼、门卫、体育馆旁边的附属用房、公厕、岗亭等,拆除面积共计 9307.1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71平方米,其中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为*.57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3793.03平方米),科技楼建筑面积为 2221.14平方米(无地下室);加固并改扩建体育馆建筑面积 1061.01平方米(其中改造面积1015.11平方米,扩建面积 45.9平方米),改造体育馆外立面面积约1464.08 平方米;室外运动场维修改造面积 4629.22 平方米(含新增室外体育器械场地270平方米);用地范围内广场及绿化,建筑内部基础装修,相关设备购置安装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为7158.*元; (略) 财政统筹。
六、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并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按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调整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安全生产事项: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批复时效: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九江实华学校改扩建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场地征用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预备费中涉及项目建设的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规定,必须招标的事项必须在全省统 (略) 进行交易。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项目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9月5日 |
发布时间:2024-09-06 14:51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九发改社会字〔2024〕431号
关于九江实华学校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教育局:
报来《关于申请九江实华学校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九教字〔2024〕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委市政府整合中心城区教育资源决策部署,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 (略) 本级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九府发〔2023〕4号),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就九江实华学校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九江实华学校。
二、项目建设地点:九江实华学校校区内( (略) 浔阳 (略) 228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九江实华学校改扩建项目拆除原有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行政楼、门卫、体育馆旁边的附属用房、公厕、岗亭等,拆除面积共计 9307.1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71平方米,其中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为*.57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3793.03平方米),科技楼建筑面积为 2221.14平方米(无地下室);加固并改扩建体育馆建筑面积 1061.01平方米(其中改造面积1015.11平方米,扩建面积 45.9平方米),改造体育馆外立面面积约1464.08 平方米;室外运动场维修改造面积 4629.22 平方米(含新增室外体育器械场地270平方米);用地范围内广场及绿化,建筑内部基础装修,相关设备购置安装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为7158.*元; (略) 财政统筹。
六、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并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按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调整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安全生产事项: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批复时效: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九江实华学校改扩建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场地征用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预备费中涉及项目建设的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规定,必须招标的事项必须在全省统 (略) 进行交易。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项目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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