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宝永电动车修理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登记表
霍林郭勒宝永电动车修理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登记表
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处罚单位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 住所 (住址)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经营者) | 违法事实 | 处罚情况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霍市监处罚【2024】0023号 | 霍林郭勒宝永电动车修理部 | *MA0N0Y0Q3N | (略) (略) 182-1-101 | 林学友 | 霍林郭勒宝永电动车修理部销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内 (略) 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停止销售违法商品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2台;2.处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1.7倍罚款,具体为人民币*仟*佰元(3400元)。 |
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处罚单位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 住所 (住址)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经营者) | 违法事实 | 处罚情况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霍市监处罚【2024】0023号 | 霍林郭勒宝永电动车修理部 | *MA0N0Y0Q3N | (略) (略) 182-1-101 | 林学友 | 霍林郭勒宝永电动车修理部销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内 (略) 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停止销售违法商品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2台;2.处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1.7倍罚款,具体为人民币*仟*佰元(3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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