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澧县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十四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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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澧县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十四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你单位报送的《湖南省澧县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十四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澧县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十四五”项目
建设地点 澧县澧浦街道、官垸镇、如东镇、小渡口镇、梦溪镇
建设单位 澧县机电排灌管理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省澧县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十四五”项目位于 (略) 澧县澧浦街道、官垸镇、如东镇、梦溪镇。主要项目包括更新改造24处泵站、新建泵站3处泵站、易涝区配套(撇洪渠、涵闸及内湖堤防)工程、新建一栋泵站管理中心以及项目区渠道清淤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施工作业应尽量避开大风天气,并且定期对施工区洒水降尘。车辆运输过程中,加强运输管理,装载土料时,应适当加湿或用帆布覆盖;合理 (略) 线,尽可能减少运输车辆经过居住区等敏感区域
2.水环境影响:严格控制涉水施工范围,各类施工场所应远离地表水体布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附近居民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施肥;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3. 声环境影响: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 (略) 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 (略) 线,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夜间尽量减少施工或运输;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临时隔声围护,施工现场设置警示牌,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期区域边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噪声限值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本项目不设弃土场,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开展有危险废物产生的机械维修等作业。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围堰淤泥等弃渣弃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尽量回填利用, (略) 处置。
5.生态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工艺方案,落实施工期导排水等生态保护措施,减轻水体扰动,控制施工作业污染物排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运营期:本项目为非污染型项目,运营期间工程本身不产生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主要是运营期水闸设备运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影响,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震,对机房进行隔声、密闭等治理措施,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你单位报送的《湖南省澧县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十四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澧县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十四五”项目
建设地点 澧县澧浦街道、官垸镇、如东镇、小渡口镇、梦溪镇
建设单位 澧县机电排灌管理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省澧县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十四五”项目位于 (略) 澧县澧浦街道、官垸镇、如东镇、梦溪镇。主要项目包括更新改造24处泵站、新建泵站3处泵站、易涝区配套(撇洪渠、涵闸及内湖堤防)工程、新建一栋泵站管理中心以及项目区渠道清淤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施工作业应尽量避开大风天气,并且定期对施工区洒水降尘。车辆运输过程中,加强运输管理,装载土料时,应适当加湿或用帆布覆盖;合理 (略) 线,尽可能减少运输车辆经过居住区等敏感区域
2.水环境影响:严格控制涉水施工范围,各类施工场所应远离地表水体布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附近居民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施肥;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3. 声环境影响: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 (略) 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 (略) 线,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夜间尽量减少施工或运输;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临时隔声围护,施工现场设置警示牌,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期区域边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噪声限值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本项目不设弃土场,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开展有危险废物产生的机械维修等作业。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围堰淤泥等弃渣弃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尽量回填利用, (略) 处置。
5.生态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工艺方案,落实施工期导排水等生态保护措施,减轻水体扰动,控制施工作业污染物排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运营期:本项目为非污染型项目,运营期间工程本身不产生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主要是运营期水闸设备运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影响,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震,对机房进行隔声、密闭等治理措施,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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