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9日拟对墨江县木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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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9日拟对墨江县木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9月9日拟对墨江县木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9-09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24/*-*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4-09-0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文  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拟对《墨江县木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79-* 0879-*(传真)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墨江县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略)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癸能

(略)

墨江县木材加工建设项目位于 (略)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癸能,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1°45′5.692″,北纬23°26′29.613″,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4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仓库、锅炉房、干燥车间、办公楼、员工宿舍等,布设旋切单板、木片、锯材、木制工艺品、机制炭、拼板及地板条生产线,其中,以厂区木材加工产生的锯末为原料来生产机制炭。具体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年加工木材原料*立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2.*元,所占比例为1.49%。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控制,材料堆放处采用篷布覆盖,有效防控施工粉尘。运营期两个木制品工艺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中央集尘+脉冲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后分别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拼板及地板条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中央集尘+脉冲布袋除尘”系统处理,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颗粒物及有机废气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机制炭生产车间中烘干、制棒、炭化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静电除尘”系统处理,确保颗粒物(烟尘)、烟气黑度、二氧化硫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氮氧化物、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30m的排气筒排放,并及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确保与生态环 (略) ;锅炉房废气经“多管旋风+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35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无组织粉尘经厂房密闭、自然沉降或喷雾降尘措施后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食堂油烟及汽车尾气通过大气扩散和绿化吸收。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严格做好雨污分流系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堆料场淋滤水经淋滤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喷淋用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2020)》绿化标准后用作厂内绿化,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确保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不影响外环境。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化粪池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炉灰渣、厂房沉降粉尘、布袋收尘、循环水池沉渣全部用作农家肥;机制炭废渣回收后作为炭化窑燃料供热;边角料中锯末全部用于生产机制炭,其余边角料部分作为导热油炉燃料,剩余部分外售;废胶桶等废包装材料集中规范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机油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建立危废转移联单及台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由厂家回收,不在项目区内暂存。确保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五、严格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道路、办公楼、职工宿舍、卫生间、一般固废临时堆料场等区域采用一般地面硬化;炭化窑、生产厂房、水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初期雨水收集池、淋滤水沉淀池、循环水池、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中水池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确保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安全。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废机油风险,公司应加强规范管理危废,安排专人定期对危废暂存间、危废收集桶进行排查,避免跑冒滴漏情况发生;针对储油罐泄漏和易燃固体遇明火引发火灾风险,公司应设置明显禁火标识牌,严格管控明火,定期检查各个管道接口,严禁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在关键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生产过程中严格遵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活动,公司定期安排专人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废气超标排放。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备案。

二.两个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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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文  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拟对《墨江县木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79-* 0879-*(传真)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墨江县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略)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癸能

(略)

墨江县木材加工建设项目位于 (略)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癸能,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1°45′5.692″,北纬23°26′29.613″,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4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仓库、锅炉房、干燥车间、办公楼、员工宿舍等,布设旋切单板、木片、锯材、木制工艺品、机制炭、拼板及地板条生产线,其中,以厂区木材加工产生的锯末为原料来生产机制炭。具体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年加工木材原料*立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2.*元,所占比例为1.49%。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控制,材料堆放处采用篷布覆盖,有效防控施工粉尘。运营期两个木制品工艺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中央集尘+脉冲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后分别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拼板及地板条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中央集尘+脉冲布袋除尘”系统处理,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颗粒物及有机废气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机制炭生产车间中烘干、制棒、炭化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静电除尘”系统处理,确保颗粒物(烟尘)、烟气黑度、二氧化硫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氮氧化物、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30m的排气筒排放,并及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确保与生态环 (略) ;锅炉房废气经“多管旋风+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35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无组织粉尘经厂房密闭、自然沉降或喷雾降尘措施后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食堂油烟及汽车尾气通过大气扩散和绿化吸收。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严格做好雨污分流系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堆料场淋滤水经淋滤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喷淋用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2020)》绿化标准后用作厂内绿化,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确保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不影响外环境。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化粪池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炉灰渣、厂房沉降粉尘、布袋收尘、循环水池沉渣全部用作农家肥;机制炭废渣回收后作为炭化窑燃料供热;边角料中锯末全部用于生产机制炭,其余边角料部分作为导热油炉燃料,剩余部分外售;废胶桶等废包装材料集中规范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机油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建立危废转移联单及台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由厂家回收,不在项目区内暂存。确保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五、严格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道路、办公楼、职工宿舍、卫生间、一般固废临时堆料场等区域采用一般地面硬化;炭化窑、生产厂房、水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初期雨水收集池、淋滤水沉淀池、循环水池、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中水池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确保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安全。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废机油风险,公司应加强规范管理危废,安排专人定期对危废暂存间、危废收集桶进行排查,避免跑冒滴漏情况发生;针对储油罐泄漏和易燃固体遇明火引发火灾风险,公司应设置明显禁火标识牌,严格管控明火,定期检查各个管道接口,严禁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在关键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生产过程中严格遵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活动,公司定期安排专人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废气超标排放。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备案。

二.两个项目进行了环评受理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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