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侯家84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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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侯家84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金牛区侯家84亩地块项目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了调查报告,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牛区侯家84亩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金牛区西华街道侯家社区,面积*.88m2(合83.8208亩)。地块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北纬30.*°。调查地块现状西侧为住宅用地、北侧为空地、东侧 (略) 、南侧为空地。地块从2002至2007年一直为住宅用地、林地、耕地、仓储用地(电杆);2007年地块至2020年地块内为耕地、居民地、工业用地(木门加工厂)、仓储用地(木料、电杆)、特殊教育用地(2011年变为仓库,主要存放电线电缆);2021年政府将该地块收为储备用地,地块内建筑部分拆除;2022年地块内建筑全部拆除。直到调查人员调查现场时,地块已完成打围。地块现规划为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涉及一般工业企业,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及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排放污染,现场无明显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形。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用地要求,可以不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经调查,“报告”编制目的明确, (略) 线合理,内容较全面,格式规范,结论总体可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与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报告”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对该地块造成污染,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同意通过评审,报告修改完善符合要求后,可上报备案。报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确认后,可作为该地块下一步管理工作的依据。

二、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张工 *。


,金牛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金牛区侯家84亩地块项目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了调查报告,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牛区侯家84亩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金牛区西华街道侯家社区,面积*.88m2(合83.8208亩)。地块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北纬30.*°。调查地块现状西侧为住宅用地、北侧为空地、东侧 (略) 、南侧为空地。地块从2002至2007年一直为住宅用地、林地、耕地、仓储用地(电杆);2007年地块至2020年地块内为耕地、居民地、工业用地(木门加工厂)、仓储用地(木料、电杆)、特殊教育用地(2011年变为仓库,主要存放电线电缆);2021年政府将该地块收为储备用地,地块内建筑部分拆除;2022年地块内建筑全部拆除。直到调查人员调查现场时,地块已完成打围。地块现规划为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涉及一般工业企业,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及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排放污染,现场无明显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形。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用地要求,可以不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经调查,“报告”编制目的明确, (略) 线合理,内容较全面,格式规范,结论总体可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与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报告”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对该地块造成污染,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同意通过评审,报告修改完善符合要求后,可上报备案。报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确认后,可作为该地块下一步管理工作的依据。

二、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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