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海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氯酸钠及6万吨高氯酸盐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内蒙古海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氯酸钠及6万吨高氯酸盐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
提取码:ku4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的住户、单位。
三、公众 (略) 络链接方式:
建设项目环评公众意 (略) 址:http://**_*.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办法
1.下载并填妥公众意见表,发至邮箱:*@*63.com
2.填写纸质公众意见表并投递意见箱:
地址:内 (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内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内 (略)
2024年9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
提取码:ku4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的住户、单位。
三、公众 (略) 络链接方式:
建设项目环评公众意 (略) 址:http://**_*.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办法
1.下载并填妥公众意见表,发至邮箱:*@*63.com
2.填写纸质公众意见表并投递意见箱:
地址:内 (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内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内 (略)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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