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关于110千伏茶柳站35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关于110千伏茶柳站35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略) 南宁供电局:
你公司报来《南宁供电局关于办理110千伏茶柳变35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核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增强及优化江南区苏圩、延安区域3 (略) 架结构,降低损耗,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降低110千伏茶柳变电站运行风险,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等文件规定,同意建设110千伏茶柳变35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二、项目法人: (略) 南宁供电局。
三、项目代码:2407-*-04-01-*。
四、建设地址: (略) 江南区。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茶柳站π接苏圩~延安3 (略) 。苏圩站侧新建 (略) 路径长度约3.3千米,其中, (略) 角钢塔双侧挂线段(另一侧为本期π接段至延 (略) )路径长度约3.1千米, (略) (略) 径长度约0.2千米。延安站侧新建 (略) 路径长度约3.3千米,其中, (略) 角钢塔双侧挂线段(另一侧为本期π接段至苏 (略) )路径长度约3.1千米, (略) (略) 径长度约0.2千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企业自有资金139.*元,占总投资的19.9%;申请银行贷款557.*元,占总投资的79.4%;建设期贷款利息*元,占总投资的0.7%。
七、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八、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10千伏茶柳变35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略) 政务服务局
2024年8月26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南宁供电局:
你公司报来《南宁供电局关于办理110千伏茶柳变35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核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增强及优化江南区苏圩、延安区域3 (略) 架结构,降低损耗,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降低110千伏茶柳变电站运行风险,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等文件规定,同意建设110千伏茶柳变35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二、项目法人: (略) 南宁供电局。
三、项目代码:2407-*-04-01-*。
四、建设地址: (略) 江南区。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茶柳站π接苏圩~延安3 (略) 。苏圩站侧新建 (略) 路径长度约3.3千米,其中, (略) 角钢塔双侧挂线段(另一侧为本期π接段至延 (略) )路径长度约3.1千米, (略) (略) 径长度约0.2千米。延安站侧新建 (略) 路径长度约3.3千米,其中, (略) 角钢塔双侧挂线段(另一侧为本期π接段至苏 (略) )路径长度约3.1千米, (略) (略) 径长度约0.2千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企业自有资金139.*元,占总投资的19.9%;申请银行贷款557.*元,占总投资的79.4%;建设期贷款利息*元,占总投资的0.7%。
七、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八、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10千伏茶柳变35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略) 政务服务局
2024年8月26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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