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阴市建恒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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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阴市建恒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摘要: (略) (略) 地 (略) (略) (略) 38号,占地面积*m2,地块中心坐标*.542m(X),*.88m(Y)。

地块概况

(略) (略) 地 (略) (略) (略) 38号,占地面积*m2,地块中心坐标*.542m(X),*.88m(Y)。

2003年前,项目地块为农田、空地。2003年至2008年,地块内为江 (略) ,从事苯*酰氯、过氧化苯*酰的生产。2008年,企业 (略) (略) ,继续从事苯*酰氯、过氧化苯*酰的生产;2012年12月,不饱和树脂生产线投产。2021年底,过氧化苯*酰生产线停产;2023年6月30日,企业全面停产。2024年1月,企业完成物料排尽及生产设备拆除工作。2024年5月,企业厂房全面拆除。2024年6月-8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为空地、坑塘。

根据《<江阴临港开发区工业园区详 (略) 设计>—石庄北工业园区局部地块调整批后公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4月10日),项目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属于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

根据《关于工改企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的通知》( (略) 璜土镇人民政府、江阴临港化工园区管理中心,2023年11月15日),为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拆迁地块土壤调查详实到位, (略) (略) 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详细调查,并建议在生产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包括但不限于)等重点区域加密布点,即土壤采样点位数每400m2不少于1个。

基于以上背景, (略) (略) 委托江苏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了解项目地块环境质量状况,并对后续土地开发利用给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于2024年6月至7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收集了地块内与污染状况调查相关的资料,经汇总分析,识别到的重点功能区包括江 (略) 的事故应急池、循环水池、仓库、生产车间(过氧化苯*酰车间、苯*酰氯车间)等; (略) 的事故应急池、仓库(空桶仓库、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液氯仓库、危废仓库)、生产车间(过氧化苯*酰车间、苯*酰氯车间、不饱和树脂车间)、废水处理区等;考虑到企业功能区存在变动,且集中在地块西部区域,故将西部区域整体识别为重点关注区域,面积约*m2,东部一般区域面积为3748m2。识别到地块与周边地块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物为酸碱、氨氮、氯化物、硫酸盐、硫化物、磷酸盐、硝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铜、铅、铬、锌、银、锑、锡、硼、锆、铁、铝、钛、锰、氟化物、氰化物、二氯*烷、三氯*烷、三氯*烯、四氯*烯、1,1-二氯*烷、1,2-二氯*烷、苯、*苯、二*苯、*苯、苯*烯、1,3,5-三*苯、异*基苯、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酯类、*烯酸、氰*酸*酯、二硫代*酸*酯、*酸*酯、*酸*酯、*烯酸*酯、*烯酸*酯、*烯酸*酯、*二醇*醚醋酸酯、磷酸二*酯、磷酸二*酯、*烯酸羟*酯、*烯酸羟*酯、*基*烯酸*酯、*基*烯酸*酯、*二醇*醚、*醇、*醇、*醇、*醇、辛醇、*二醇、异*醇、异*醇、*二醇、二*二醇、*基*二醇、二*二醇、新戊二醇、苯胺、*胺、正辛胺、*醇胺、三*胺、N-*基苯胺、*醛、*烯腈、*酮、*酮、环戊酮、环己酮、氮*基吡咯烷酮、对苯二酚(1,4-苯二酚)、双酚A、苯酚、挥发酚、氯*烯、*二醇单*醚、2-羟基-*基苯基*烷-1-酮、1-羟基环己基苯*酮、*基六氧苯酐、过氧化苯*酰、苯*酰氯、*三醇、季戊四醇、甘油醚、*基*烯酸、*基*烯酸羟*酯、三羟*基*烷、双环戊二烯、四溴苯酐。

采样检测工作内容

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m2,通过对地块历史生产情况分析,综合考虑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区域,识别到项目地块重点关注区域面积为*m2,非重点功能区面积为3748m2,在重点关注区域布设土壤点位56个(满足每400m2不少于1个土壤点位的要求),非重点功能区域布设土壤点位6个,地块内共计布设土壤点位62个;地块内布置1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根据项目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流向(东南向西北),结合对照点所在区域历史影像,对照点所在区域历史上一直为农田、空地,未曾经历工业生产,故在地块边界外东南侧约30m处布设1个深层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编号DT1 DX1),点位坐标*.764(X),*.399m(Y)。

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确定本次调查检测项目如下:

(1)土壤检测项目:GB *-2018表1中基本45项(含特征污染物铜、铅、二氯*烷、三氯*烷、三氯*烯、四氯*烯、1,1-二氯*烷、1,2-二氯*烷、苯、*苯、二*苯、*苯、苯*烯)、pH值、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锌、总铬、锑、银、锰、锡、钛、硼、氟化物、氰化物、*烯腈、*醛、*酮、环己酮、*烯酸、*醇胺、N-*基苯胺、三*胺、对苯二酚、异*醇、*烯酸*酯、*烯酸*酯、*酮、异*基苯、1,3,5-三*苯、苯酚、邻苯二*酸酯类;

(2)地下水检测项目:GB *-2018表1中基本45项(含特征污染物铜、铅、二氯*烷、三氯*烷、三氯*烯、四氯*烯、1,1-二氯*烷、1,2-二氯*烷、苯、*苯、二*苯、*苯、苯*烯)、pH值、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锌、总铬、锑、银、锰、锡、钛、硼、锆、氟化物、氰化物、*烯腈、*醛、*酮、环己酮、*烯酸、*醇胺、N-*基苯胺、三*胺、对苯二酚、异*醇、*烯酸*酯、*烯酸*酯、*酮、异*基苯、1,3,5-三*苯、挥发酚、邻苯二*酸酯类、磷酸盐、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硫化物。

评价标准

项目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属于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故评价标准选择GB *-2018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不开发,故地下水评价标准选用GB/T *-2017中的IV类标准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结果评价

土壤: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6.33~10.38,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土壤酸化、碱化分级标准,地块内部分点位土壤存在轻度碱化~极重度碱化;检测指标中有镉、铅、汞、砷、锑、铜、镍、锌、总铬、银、锰、锡、钛、硼、氰化物、氟化物、*烯腈、*醛、*酮、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酚、苯、*苯、氯苯、*苯、2-*酮、1,4-二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检出;各项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根据检测结果,地下水样品中有pH值、铜、镍、砷、铅、锡、锑、银、总铬、镉、硼、锰、锌、硫化物、氨氮、挥发酚、*醛、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烃(C10-C40)、*烯酸、石油烃(C6-C9)、萘、氯*烷、*酮、氯仿、苯、*苯、氯苯、*苯检出;其中,pH值、硫化物、氨氮、氯化物、硫酸盐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V类标准,其余指标检测结果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IV类标准或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结论

综上,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及相关评价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所检污染物浓度除pH值、硫化物、氨氮、氯化物、硫酸盐外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二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

摘要: (略) (略) 地 (略) (略) (略) 38号,占地面积*m2,地块中心坐标*.542m(X),*.88m(Y)。

地块概况

(略) (略) 地 (略) (略) (略) 38号,占地面积*m2,地块中心坐标*.542m(X),*.88m(Y)。

2003年前,项目地块为农田、空地。2003年至2008年,地块内为江 (略) ,从事苯*酰氯、过氧化苯*酰的生产。2008年,企业 (略) (略) ,继续从事苯*酰氯、过氧化苯*酰的生产;2012年12月,不饱和树脂生产线投产。2021年底,过氧化苯*酰生产线停产;2023年6月30日,企业全面停产。2024年1月,企业完成物料排尽及生产设备拆除工作。2024年5月,企业厂房全面拆除。2024年6月-8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为空地、坑塘。

根据《<江阴临港开发区工业园区详 (略) 设计>—石庄北工业园区局部地块调整批后公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4月10日),项目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属于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

根据《关于工改企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的通知》( (略) 璜土镇人民政府、江阴临港化工园区管理中心,2023年11月15日),为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拆迁地块土壤调查详实到位, (略) (略) 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详细调查,并建议在生产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包括但不限于)等重点区域加密布点,即土壤采样点位数每400m2不少于1个。

基于以上背景, (略) (略) 委托江苏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了解项目地块环境质量状况,并对后续土地开发利用给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于2024年6月至7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收集了地块内与污染状况调查相关的资料,经汇总分析,识别到的重点功能区包括江 (略) 的事故应急池、循环水池、仓库、生产车间(过氧化苯*酰车间、苯*酰氯车间)等; (略) 的事故应急池、仓库(空桶仓库、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液氯仓库、危废仓库)、生产车间(过氧化苯*酰车间、苯*酰氯车间、不饱和树脂车间)、废水处理区等;考虑到企业功能区存在变动,且集中在地块西部区域,故将西部区域整体识别为重点关注区域,面积约*m2,东部一般区域面积为3748m2。识别到地块与周边地块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物为酸碱、氨氮、氯化物、硫酸盐、硫化物、磷酸盐、硝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铜、铅、铬、锌、银、锑、锡、硼、锆、铁、铝、钛、锰、氟化物、氰化物、二氯*烷、三氯*烷、三氯*烯、四氯*烯、1,1-二氯*烷、1,2-二氯*烷、苯、*苯、二*苯、*苯、苯*烯、1,3,5-三*苯、异*基苯、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酯类、*烯酸、氰*酸*酯、二硫代*酸*酯、*酸*酯、*酸*酯、*烯酸*酯、*烯酸*酯、*烯酸*酯、*二醇*醚醋酸酯、磷酸二*酯、磷酸二*酯、*烯酸羟*酯、*烯酸羟*酯、*基*烯酸*酯、*基*烯酸*酯、*二醇*醚、*醇、*醇、*醇、*醇、辛醇、*二醇、异*醇、异*醇、*二醇、二*二醇、*基*二醇、二*二醇、新戊二醇、苯胺、*胺、正辛胺、*醇胺、三*胺、N-*基苯胺、*醛、*烯腈、*酮、*酮、环戊酮、环己酮、氮*基吡咯烷酮、对苯二酚(1,4-苯二酚)、双酚A、苯酚、挥发酚、氯*烯、*二醇单*醚、2-羟基-*基苯基*烷-1-酮、1-羟基环己基苯*酮、*基六氧苯酐、过氧化苯*酰、苯*酰氯、*三醇、季戊四醇、甘油醚、*基*烯酸、*基*烯酸羟*酯、三羟*基*烷、双环戊二烯、四溴苯酐。

采样检测工作内容

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m2,通过对地块历史生产情况分析,综合考虑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区域,识别到项目地块重点关注区域面积为*m2,非重点功能区面积为3748m2,在重点关注区域布设土壤点位56个(满足每400m2不少于1个土壤点位的要求),非重点功能区域布设土壤点位6个,地块内共计布设土壤点位62个;地块内布置1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根据项目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流向(东南向西北),结合对照点所在区域历史影像,对照点所在区域历史上一直为农田、空地,未曾经历工业生产,故在地块边界外东南侧约30m处布设1个深层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编号DT1 DX1),点位坐标*.764(X),*.399m(Y)。

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确定本次调查检测项目如下:

(1)土壤检测项目:GB *-2018表1中基本45项(含特征污染物铜、铅、二氯*烷、三氯*烷、三氯*烯、四氯*烯、1,1-二氯*烷、1,2-二氯*烷、苯、*苯、二*苯、*苯、苯*烯)、pH值、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锌、总铬、锑、银、锰、锡、钛、硼、氟化物、氰化物、*烯腈、*醛、*酮、环己酮、*烯酸、*醇胺、N-*基苯胺、三*胺、对苯二酚、异*醇、*烯酸*酯、*烯酸*酯、*酮、异*基苯、1,3,5-三*苯、苯酚、邻苯二*酸酯类;

(2)地下水检测项目:GB *-2018表1中基本45项(含特征污染物铜、铅、二氯*烷、三氯*烷、三氯*烯、四氯*烯、1,1-二氯*烷、1,2-二氯*烷、苯、*苯、二*苯、*苯、苯*烯)、pH值、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锌、总铬、锑、银、锰、锡、钛、硼、锆、氟化物、氰化物、*烯腈、*醛、*酮、环己酮、*烯酸、*醇胺、N-*基苯胺、三*胺、对苯二酚、异*醇、*烯酸*酯、*烯酸*酯、*酮、异*基苯、1,3,5-三*苯、挥发酚、邻苯二*酸酯类、磷酸盐、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硫化物。

评价标准

项目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属于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故评价标准选择GB *-2018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不开发,故地下水评价标准选用GB/T *-2017中的IV类标准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结果评价

土壤: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6.33~10.38,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土壤酸化、碱化分级标准,地块内部分点位土壤存在轻度碱化~极重度碱化;检测指标中有镉、铅、汞、砷、锑、铜、镍、锌、总铬、银、锰、锡、钛、硼、氰化物、氟化物、*烯腈、*醛、*酮、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酚、苯、*苯、氯苯、*苯、2-*酮、1,4-二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检出;各项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根据检测结果,地下水样品中有pH值、铜、镍、砷、铅、锡、锑、银、总铬、镉、硼、锰、锌、硫化物、氨氮、挥发酚、*醛、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烃(C10-C40)、*烯酸、石油烃(C6-C9)、萘、氯*烷、*酮、氯仿、苯、*苯、氯苯、*苯检出;其中,pH值、硫化物、氨氮、氯化物、硫酸盐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V类标准,其余指标检测结果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IV类标准或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结论

综上,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及相关评价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所检污染物浓度除pH值、硫化物、氨氮、氯化物、硫酸盐外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二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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