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批前公告王绍柳
建设项目批前公告王绍柳
申请人王绍柳向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建设用地申请,要求使用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的土地进行危房拆建,拟建*层框架结构的个人住宅(公寓式)项目。现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 | |||
原有住宅 情 况 | 住宅地址 | 大峃镇周村社区 | 用地功能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91.90m2 | 建筑面积 | 373.07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砖木 | |
申请建设 住宅情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大峃镇周村社区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00.10m2 | 建筑面积 | 387.70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框架 | |
限 高 | 13米,其中层高:一层3.6米;其他楼层3米;室内外高差0.4米; | |||
建设类别 | 危房拆建 | |||
备 注 | 坡屋顶规格流璃瓦、坡度不超过1:2(50%),坡面占顶层楼面面积必须100%,东南侧3、4层可挑外阳台1.5米。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峃镇人民政府村建办或大峃自然资源所反映,(大峃镇村建办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新办公房楼,联系电话:*)同时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
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峃自然资源所 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申请人王绍柳向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建设用地申请,要求使用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的土地进行危房拆建,拟建*层框架结构的个人住宅(公寓式)项目。现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 | |||
原有住宅 情 况 | 住宅地址 | 大峃镇周村社区 | 用地功能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91.90m2 | 建筑面积 | 373.07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砖木 | |
申请建设 住宅情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大峃镇周村社区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00.10m2 | 建筑面积 | 387.70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框架 | |
限 高 | 13米,其中层高:一层3.6米;其他楼层3米;室内外高差0.4米; | |||
建设类别 | 危房拆建 | |||
备 注 | 坡屋顶规格流璃瓦、坡度不超过1:2(50%),坡面占顶层楼面面积必须100%,东南侧3、4层可挑外阳台1.5米。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峃镇人民政府村建办或大峃自然资源所反映,(大峃镇村建办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新办公房楼,联系电话:*)同时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
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峃自然资源所 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申请人王绍柳向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建设用地申请,要求使用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的土地进行危房拆建,拟建*层框架结构的个人住宅(公寓式)项目。现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 | |||
原有住宅 情 况 | 住宅地址 | 大峃镇周村社区 | 用地功能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91.90m2 | 建筑面积 | 373.07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砖木 | |
申请建设 住宅情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大峃镇周村社区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00.10m2 | 建筑面积 | 387.70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框架 | |
限 高 | 13米,其中层高:一层3.6米;其他楼层3米;室内外高差0.4米; | |||
建设类别 | 危房拆建 | |||
备 注 | 坡屋顶规格流璃瓦、坡度不超过1:2(50%),坡面占顶层楼面面积必须100%,东南侧3、4层可挑外阳台1.5米。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峃镇人民政府村建办或大峃自然资源所反映,(大峃镇村建办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新办公房楼,联系电话:*)同时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
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峃自然资源所 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申请人王绍柳向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建设用地申请,要求使用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的土地进行危房拆建,拟建*层框架结构的个人住宅(公寓式)项目。现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户籍所在地 | 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 | |||
原有住宅 情 况 | 住宅地址 | 大峃镇周村社区 | 用地功能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91.90m2 | 建筑面积 | 373.07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砖木 | |
申请建设 住宅情况 | 建设住宅地址 | 大峃镇周村社区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建筑占地面积 | 100.10m2 | 建筑面积 | 387.70m2 | |
建筑层次 | *层 | 结 构 | 框架 | |
限 高 | 13米,其中层高:一层3.6米;其他楼层3米;室内外高差0.4米; | |||
建设类别 | 危房拆建 | |||
备 注 | 坡屋顶规格流璃瓦、坡度不超过1:2(50%),坡面占顶层楼面面积必须100%,东南侧3、4层可挑外阳台1.5米。 |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峃镇人民政府村建办或大峃自然资源所反映,(大峃镇村建办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新办公房楼,联系电话:*)同时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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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大峃镇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峃自然资源所 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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