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0日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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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一2024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 (略) 新津区太升西街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略) 项目

(略) 新津区花源街道花源大道376、378号

(略) 新津区 (略)

四川* (略)

项目从事宠物医疗、宠物食品及用品商品销售,其中,宠物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对宠物进行血液的常规检查、常规疾病治疗、骨科手术治疗、宠物阉割、动物胸腔、腹腔及颅腔手术,不涉及宠物美容、宠物托管服务(寄养)等。本项 (略) 室最大容纳宠物12只/d,最大门诊流量12只/d,年均手术量为30台/年。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在新津区人 (略) 进行受理公示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一2024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 (略) 新津区太升西街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略) 项目

(略) 新津区花源街道花源大道376、378号

(略) 新津区 (略)

四川* (略)

项目从事宠物医疗、宠物食品及用品商品销售,其中,宠物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对宠物进行血液的常规检查、常规疾病治疗、骨科手术治疗、宠物阉割、动物胸腔、腹腔及颅腔手术,不涉及宠物美容、宠物托管服务(寄养)等。本项 (略) 室最大容纳宠物12只/d,最大门诊流量12只/d,年均手术量为30台/年。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在新津区人 (略) 进行受理公示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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