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涌诚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风电、工业机器人、设备部品自动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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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涌诚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风电、工业机器人、设备部品自动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略) 年产5万吨风电、工业机器人、设备部品自动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 (略) 年产*吨风电、工业机器人、设备部品自动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吨风电、工业机器人、设备部品自动线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行业类别:C3491工业机器人制造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约80亩,通过新建生产车间及完善厂区公用辅助配套设施;新增先进、高效的树脂砂铸造生产线、喷漆线、破碎抛丸处理生产线等生产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建成后,可新增年产*吨风电、工业机器人、设备部品自动线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清洗定排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冷却定排水和浓水及清洗定排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无量溪河。

2、废气

拟建项目熔化、制芯、造型、砂处理、落砂、冷却、抛丸、打磨、喷漆、浇注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造型、喷漆、浇铸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苯、二*苯、*苯、*醇、苯酚、*醛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醇、*醛、苯酚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中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或者综合利用,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机油、废切削液、破损的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废液压油、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首先应本着“资源化” (略) ,尽量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项目只要在运营中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杜绝不能完全收集、因管理不善、废物得不到及时处置而流失于环境中,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水泵、环保装置风机等公辅工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为80-90dB(A)。针对这类室内、外高噪声设备,分别采取不同降噪措施:室内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封闭厂房隔声措施;室外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根据设备产生噪声情况分别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音装置、安装隔声罩、设置隔声间,并优化布局、远离厂界;可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清洗定排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冷却定排水和浓水及清洗定排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所有设备均在厂房内生产,无露天堆放场,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以及污水收集管道等可能发生物料和污染物泄露的地上构筑物等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可有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项目需加强生产管理,采取定期巡检、维护制度。对重点防渗区域和一般防渗区域、污水管道等进行定期巡检,及时更换破损、腐蚀的配件,防止污水、原辅料及固体废物等渗漏,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能够从生产的过程中降低污染物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 (略) 年产*吨风电、工业机器人、设备部品自动线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略) 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周科长

电话:*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管工

联系电话:0563-*

邮箱:*@*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13日(10个工作日)。

(略)

2024年9月2日

(略) 年产5万吨风电、工业机器人、设备部品自动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 (略) 年产*吨风电、工业机器人、设备部品自动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吨风电、工业机器人、设备部品自动线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行业类别:C3491工业机器人制造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约80亩,通过新建生产车间及完善厂区公用辅助配套设施;新增先进、高效的树脂砂铸造生产线、喷漆线、破碎抛丸处理生产线等生产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建成后,可新增年产*吨风电、工业机器人、设备部品自动线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清洗定排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冷却定排水和浓水及清洗定排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无量溪河。

2、废气

拟建项目熔化、制芯、造型、砂处理、落砂、冷却、抛丸、打磨、喷漆、浇注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造型、喷漆、浇铸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苯、二*苯、*苯、*醇、苯酚、*醛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醇、*醛、苯酚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中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或者综合利用,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机油、废切削液、破损的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废液压油、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首先应本着“资源化” (略) ,尽量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项目只要在运营中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杜绝不能完全收集、因管理不善、废物得不到及时处置而流失于环境中,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水泵、环保装置风机等公辅工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为80-90dB(A)。针对这类室内、外高噪声设备,分别采取不同降噪措施:室内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封闭厂房隔声措施;室外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根据设备产生噪声情况分别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音装置、安装隔声罩、设置隔声间,并优化布局、远离厂界;可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清洗定排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冷却定排水和浓水及清洗定排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所有设备均在厂房内生产,无露天堆放场,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以及污水收集管道等可能发生物料和污染物泄露的地上构筑物等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可有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项目需加强生产管理,采取定期巡检、维护制度。对重点防渗区域和一般防渗区域、污水管道等进行定期巡检,及时更换破损、腐蚀的配件,防止污水、原辅料及固体废物等渗漏,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能够从生产的过程中降低污染物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 (略) 年产*吨风电、工业机器人、设备部品自动线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略) 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周科长

电话:*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管工

联系电话:0563-*

邮箱:*@*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13日(10个工作日)。

(略)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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