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网许昌供电公司2024年第二批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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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网许昌供电公司2024年第二批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许发改政务审〔2024〕32号


(略) :
报来《 (略) 关于2024年 (略) 项目核准的请示》(许电发展〔2024〕7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2024年许昌 (略) 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 (略) 建设步伐, (略) 和电源协调发展, (略) 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 (略)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安全用电需要,同意建设建安区灵井35千伏变电站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 (略) 10千伏及 (略) 项目,共计52项。
二、本次核准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项目1项(详见附件1),即建安区灵井35千伏变电站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扩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20兆伏安,动态投资*元。
本次核准10千伏 (略) 项目51项(详见附件2、3), (略) 辖区26项、建安区25项,建设总规模为新建1 (略) 长度30.11千米,改造1 (略) 长度15.24千米,新建10千伏台区64个、容量19.75兆伏安,改造10千伏台区2个、容量0.8兆伏安,新建改造0. (略) 18.85千米,新建下户线11.71千米,动态投资4873.*元。
三、 (略) 项目总投资为5978.*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 (略) 统筹解决,剩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四、在上述工程建设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采用同塔架 (略) 、低损耗大容量主变压器、大截面导线等方案和设备,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
五、本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装置性 (略) (略) 依法统一组织招标。
六、本次核准项目的主要支持性文件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略) 电网工程项目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许发改能源〔2024〕118号)、《 (略) 关于2024年 (略) 项目核准的请示》(许电发展〔2024〕75号) (略) 针 (略) 项目提报的《 (略) 电网项目核准信用承诺书》。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 (略) 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 (略) 2024年第二批35千伏 (略) 项目明细表
2. (略) 2024年第二批10千伏 (略) 项目汇总表
3. (略) 2024年第二批10千伏 (略) 项目明细表
4. (略) 2024年 (略)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8月23日

许发改政务审〔2024〕32号


(略) :
报来《 (略) 关于2024年 (略) 项目核准的请示》(许电发展〔2024〕7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2024年许昌 (略) 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 (略) 建设步伐, (略) 和电源协调发展, (略) 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 (略)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安全用电需要,同意建设建安区灵井35千伏变电站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 (略) 10千伏及 (略) 项目,共计52项。
二、本次核准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项目1项(详见附件1),即建安区灵井35千伏变电站装配式主变扩建工程,扩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20兆伏安,动态投资*元。
本次核准10千伏 (略) 项目51项(详见附件2、3), (略) 辖区26项、建安区25项,建设总规模为新建1 (略) 长度30.11千米,改造1 (略) 长度15.24千米,新建10千伏台区64个、容量19.75兆伏安,改造10千伏台区2个、容量0.8兆伏安,新建改造0. (略) 18.85千米,新建下户线11.71千米,动态投资4873.*元。
三、 (略) 项目总投资为5978.*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 (略) 统筹解决,剩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四、在上述工程建设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采用同塔架 (略) 、低损耗大容量主变压器、大截面导线等方案和设备,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
五、本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装置性 (略) (略) 依法统一组织招标。
六、本次核准项目的主要支持性文件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略) 电网工程项目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许发改能源〔2024〕118号)、《 (略) 关于2024年 (略) 项目核准的请示》(许电发展〔2024〕75号) (略) 针 (略) 项目提报的《 (略) 电网项目核准信用承诺书》。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 (略) 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 (略) 2024年第二批35千伏 (略) 项目明细表
2. (略) 2024年第二批10千伏 (略) 项目汇总表
3. (略) 2024年第二批10千伏 (略) 项目明细表
4. (略) 2024年 (略)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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