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勤县盈丰商贸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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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勤县盈丰商贸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你单位报送由甘肃 (略) 编制的《民 (略)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4〕126号),经局务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同意专家组对《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

二、《报告表》编制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工程分析及周边环境背景基本清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主要保护与控制目标明确,污染因子分析清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做为项目建设的依据。

三、民 (略)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位于民勤县红沙梁镇高来旺村一社,地理位置坐标为:E:103°21′8.416″,N:38°55′5.336″。项目东侧为国道G569,西侧、南侧、北侧均为空地及耕地。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两座砖混彩钢架构库房,每座占地面积800平方米,修建消防水池及事故水池各1座(3003),改造生活区300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应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储存烟花类(C、D)级和爆竹类(C)级共32T。本项目为仓储类项目,不涉及生产设备加工活动,主要设备为消防相关设备。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 (略) 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甘)PF(2023)0007]、民勤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和民勤县自然资源局选址用地意见,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管控要求,项目选址选线合理。工程在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

四、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治理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并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位,将环境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五、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严 (略)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标准,运营期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限速运行, (略) 硬化、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措施,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六、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处理后定期拉运处理。在项目施工场区内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可回用于施工 (略) 洒水降尘。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红沙梁建设社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七、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为废旧包装袋、过期及残损烟花和生活垃圾等。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 (略) ;过期、残损烟花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HW49其他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当地公安部门组织集中销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民勤县西渠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八、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运输车辆出入厂区减速禁鸣,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采取场界堆砌实体围墙、限制车速与禁鸣喇叭等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九、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进行设计和布局,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防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十、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成后,及时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同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十一、民勤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职责做好该项目的日常“三同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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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由甘肃 (略) 编制的《民 (略)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4〕126号),经局务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同意专家组对《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

二、《报告表》编制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工程分析及周边环境背景基本清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主要保护与控制目标明确,污染因子分析清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做为项目建设的依据。

三、民 (略)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位于民勤县红沙梁镇高来旺村一社,地理位置坐标为:E:103°21′8.416″,N:38°55′5.336″。项目东侧为国道G569,西侧、南侧、北侧均为空地及耕地。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两座砖混彩钢架构库房,每座占地面积800平方米,修建消防水池及事故水池各1座(3003),改造生活区300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应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储存烟花类(C、D)级和爆竹类(C)级共32T。本项目为仓储类项目,不涉及生产设备加工活动,主要设备为消防相关设备。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 (略) 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甘)PF(2023)0007]、民勤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和民勤县自然资源局选址用地意见,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管控要求,项目选址选线合理。工程在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

四、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治理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并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位,将环境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五、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严 (略)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标准,运营期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限速运行, (略) 硬化、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措施,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六、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处理后定期拉运处理。在项目施工场区内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可回用于施工 (略) 洒水降尘。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红沙梁建设社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七、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为废旧包装袋、过期及残损烟花和生活垃圾等。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 (略) ;过期、残损烟花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HW49其他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当地公安部门组织集中销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民勤县西渠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八、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运输车辆出入厂区减速禁鸣,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采取场界堆砌实体围墙、限制车速与禁鸣喇叭等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九、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进行设计和布局,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防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十、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成后,及时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同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十一、民勤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职责做好该项目的日常“三同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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