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 (略) 大路镇房子滩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变更项目 | (略) 准 (略) 镇房子滩村清水沟社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2月29日以鄂环审字[2022]352号文对《内蒙古 (略) 大路镇房子滩村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原项目拟处置煤矸石*吨/年,利用煤矸石分选低热值煤,并生产碎石(粗骨料)、机制砂(细骨料)及免烧砖。本次变更后,年利用煤矸石量不变,产品方案变更为低热值煤、煤系高岭土、碎石(粗骨料)、机制砂(细骨料)、煅烧高岭土及人工生态种植土;主要建设内容包扩制砂车间、煅烧高岭土车间、人工生态种植土车间、危废库、综合楼以及配套的公用、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金额为*元。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施等均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煤矸石筛分、低热值煤筛分、智能分选、粗骨料(碎石)破碎筛分、机制砂破碎筛分、物料混合搅拌及产品包装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规定的标准限值;煅烧高岭土废气采用“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进行治理后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表4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本项目设置全封闭生产车间,原料暂存、装卸、物料运输及成品堆放均在全封闭厂房内,并配备雾炮机抑尘,物料输送落料点及转载点均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规定的标准限值。 3、水污染防治措施。洗沙废水及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内 (略) 污水处理厂。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类做好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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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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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 (略) 大路镇房子滩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变更项目 | (略) 准 (略) 镇房子滩村清水沟社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2月29日以鄂环审字[2022]352号文对《内蒙古 (略) 大路镇房子滩村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原项目拟处置煤矸石*吨/年,利用煤矸石分选低热值煤,并生产碎石(粗骨料)、机制砂(细骨料)及免烧砖。本次变更后,年利用煤矸石量不变,产品方案变更为低热值煤、煤系高岭土、碎石(粗骨料)、机制砂(细骨料)、煅烧高岭土及人工生态种植土;主要建设内容包扩制砂车间、煅烧高岭土车间、人工生态种植土车间、危废库、综合楼以及配套的公用、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金额为*元。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施等均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煤矸石筛分、低热值煤筛分、智能分选、粗骨料(碎石)破碎筛分、机制砂破碎筛分、物料混合搅拌及产品包装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规定的标准限值;煅烧高岭土废气采用“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进行治理后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表4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本项目设置全封闭生产车间,原料暂存、装卸、物料运输及成品堆放均在全封闭厂房内,并配备雾炮机抑尘,物料输送落料点及转载点均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规定的标准限值。 3、水污染防治措施。洗沙废水及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内 (略) 污水处理厂。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类做好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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