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九龙江流域龙岩城区段水质提升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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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九龙江流域龙岩城区段水质提升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新罗生态环境局:

  报来《 (略) 政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九龙江流域(龙岩城区段)水质提升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九龙江流域(龙岩城区段)水质提升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407-*-04-05-*)。

  二、业主单位: (略) 新罗生态环境局。

  三、建设地新罗区中心城区(不涉及新增用地)。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分二期实施,总建设内容为:1、水质净化工程:新建底泥原位修复工程1处、人工湿地*m2,新建截流井31座,主要建设工程包括生态滤坝7座、布置河道生态湿地净化单元4080 m2;红坊溪布置乡村面源阻控生态湿地净化单元* m2;2、河流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在相关支流水系沿线河床滩涂进行健康河流生态系统构建。设计面积共计43.471hm2;3、生态适应性工程:配置长效评估全光谱站9座,人工智能巡航辅助监测设备1套。手持便携式全光谱溯源设备2台。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916.*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及多方筹措解决。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征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其他事项: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组织编报初步设计,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略) 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2日

  

  

  

  

(略) 新罗生态环境局:

  报来《 (略) 政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九龙江流域(龙岩城区段)水质提升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九龙江流域(龙岩城区段)水质提升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407-*-04-05-*)。

  二、业主单位: (略) 新罗生态环境局。

  三、建设地新罗区中心城区(不涉及新增用地)。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分二期实施,总建设内容为:1、水质净化工程:新建底泥原位修复工程1处、人工湿地*m2,新建截流井31座,主要建设工程包括生态滤坝7座、布置河道生态湿地净化单元4080 m2;红坊溪布置乡村面源阻控生态湿地净化单元* m2;2、河流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在相关支流水系沿线河床滩涂进行健康河流生态系统构建。设计面积共计43.471hm2;3、生态适应性工程:配置长效评估全光谱站9座,人工智能巡航辅助监测设备1套。手持便携式全光谱溯源设备2台。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916.*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及多方筹措解决。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征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其他事项: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组织编报初步设计,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略) 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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