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的公示
2024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大通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
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四、项目建设单位
大通福贵种植专业合作社、大通县顺祥农机农业专业合作社、大通昌顺蕨麻种植专业合作社、大通县通田种植专业合作社、大通腾荣养殖专业合作社、大通民丰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大通红录种植专业合作社、大通神银亚麻种植专业合作社、大通县春生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大通舒馨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大通三成洋芋良种育种专业合作社、大通旭鸿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大通县金玉家庭农场、大通县英忠家庭牧场、大通县有库牧场、大通县欣辉农友家庭农场。
五、项目实施地点
大通县青山乡马场村、官巴村、西北岔村、生地村、红泉村:多林镇上宽村、下宽村;塔尔镇韭菜沟村、塔尔沟村;向化乡流水口村、上滩村;城关镇柳树庄村;朔北乡代同庄村;东峡镇田家沟村;逊让乡麻什藏村;长宁镇新寨村
六、项目实施期限
2024年8月—2024年12月
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扶持我县16家新型经营主体,其中省级示范社12家、省级农牧场4家。购置32台(套)机械设备。
八、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169.*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元,自筹资金29.*元。
九、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购置农用机械,年可为每个合作社节约人工成本约*元,降低运营成本*元,增加农田耕种服务面积1000亩以上;购置养殖设备,年可增加仔猪繁育800头,年可增加收入*元以上;购置运输车辆,可提高运输效率,扩宽销售渠道,年可节约运营成本约*元,共计可节约成本约*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促进合作社生产规范化、标准化进程,进一步增强合作社向成员及周边农户提供服务的能力,并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扩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渠道,活跃农村经济贡献积极力量。同时可带动脱贫户90户以上,户均可增收1000元,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十、评审情况
2024年9月4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专家对《2024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通过综合评审,一致认为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得当、资金使用计划基本合理,实施方案可行。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9月5日—9月14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经站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971-* 联系人:陈 黎
监督电话:0971-*
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4年9月10日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大通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
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四、项目建设单位
大通福贵种植专业合作社、大通县顺祥农机农业专业合作社、大通昌顺蕨麻种植专业合作社、大通县通田种植专业合作社、大通腾荣养殖专业合作社、大通民丰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大通红录种植专业合作社、大通神银亚麻种植专业合作社、大通县春生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大通舒馨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大通三成洋芋良种育种专业合作社、大通旭鸿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大通县金玉家庭农场、大通县英忠家庭牧场、大通县有库牧场、大通县欣辉农友家庭农场。
五、项目实施地点
大通县青山乡马场村、官巴村、西北岔村、生地村、红泉村:多林镇上宽村、下宽村;塔尔镇韭菜沟村、塔尔沟村;向化乡流水口村、上滩村;城关镇柳树庄村;朔北乡代同庄村;东峡镇田家沟村;逊让乡麻什藏村;长宁镇新寨村
六、项目实施期限
2024年8月—2024年12月
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扶持我县16家新型经营主体,其中省级示范社12家、省级农牧场4家。购置32台(套)机械设备。
八、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169.*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元,自筹资金29.*元。
九、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购置农用机械,年可为每个合作社节约人工成本约*元,降低运营成本*元,增加农田耕种服务面积1000亩以上;购置养殖设备,年可增加仔猪繁育800头,年可增加收入*元以上;购置运输车辆,可提高运输效率,扩宽销售渠道,年可节约运营成本约*元,共计可节约成本约*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促进合作社生产规范化、标准化进程,进一步增强合作社向成员及周边农户提供服务的能力,并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扩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渠道,活跃农村经济贡献积极力量。同时可带动脱贫户90户以上,户均可增收1000元,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十、评审情况
2024年9月4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专家对《2024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通过综合评审,一致认为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得当、资金使用计划基本合理,实施方案可行。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9月5日—9月14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经站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971-* 联系人:陈 黎
监督电话:0971-*
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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