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蚌埠市湖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原蚌埠市湖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名称: (略) (略) 地块;
调查面积:450m2;
地理位置: (略) 怀远县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创业园怀远县贺氏新型 (略) 内;
四至范围:东至贺氏建材厂区,西 (略) 墙,北至贺氏建材厂区,南至贺氏建材厂区;
现状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未来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怀远县贺氏新型 (略) 于2024年7月委托我单位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到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了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并在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所获取信息的基础上开展布点与采样分析工作。土壤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共布设5个土壤监测点(其中对照点1个)和2个地下水监测点(其中对照点1个),送检57个土壤样品、34个地下水样品、18个地表水样品,土壤检测污染物指标为46种(GB*中45项基本项、总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37种(GB/T*-2017中35项常规项、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地表水检测指标28种(GB/T 3838-2002表1中24项、苯、*苯、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所有送检土壤样品各项指标检出浓度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的IV类标准要求和《地表水质量标准》(GB/T 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
根据该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的IV类标准和《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二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中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表水质量标准》(GB/T 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以及不确定性分析,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之结论,后续无需开展详细调查。
地块名称: (略) (略) 地块;
调查面积:450m2;
地理位置: (略) 怀远县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创业园怀远县贺氏新型 (略) 内;
四至范围:东至贺氏建材厂区,西 (略) 墙,北至贺氏建材厂区,南至贺氏建材厂区;
现状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未来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怀远县贺氏新型 (略) 于2024年7月委托我单位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到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了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并在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所获取信息的基础上开展布点与采样分析工作。土壤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共布设5个土壤监测点(其中对照点1个)和2个地下水监测点(其中对照点1个),送检57个土壤样品、34个地下水样品、18个地表水样品,土壤检测污染物指标为46种(GB*中45项基本项、总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37种(GB/T*-2017中35项常规项、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地表水检测指标28种(GB/T 3838-2002表1中24项、苯、*苯、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所有送检土壤样品各项指标检出浓度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的IV类标准要求和《地表水质量标准》(GB/T 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
根据该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的IV类标准和《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二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中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表水质量标准》(GB/T 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以及不确定性分析,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之结论,后续无需开展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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