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石拐区东梁22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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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石拐区东梁22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包头石拐区东梁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包头石拐区东梁220kV输变电工程

1、项目建设地点

内蒙古 (略) 青山区兴胜镇、石拐区境内。

2、建设内容

①东梁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本期建设2×240MVA主变压器,220kV出线4回,110kV出线8回(本期只建设间隔),每台主变10kV侧装设2组8Mvar并联电容器和1组-10Mvar~10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②包北至亚新隆顺双回22 (略) 破口接入东梁变22 (略) 工程(运行名220kV包梁I、II线、220kV梁隆I、II线):新建包北至亚新隆顺双回22 (略) 破口接入东梁变22 (略) 全长约1.499km(破口包北侧220k (略) 0.811km,破口亚新隆顺侧220k (略) 0.688km),拆除旧线0.632km, (略) 塔8基;

③包头北~福永,包头北~包二电厂I、II回,包头北~沙尔沁I、II、III回22 (略) 改造工程: (略) 全长1.301km, (略) 2.269km,共设双回耐张塔1基单回耐张塔1基。

④新建东梁-石拐单回11 (略) 工程(运行名110kV梁石线):线路长度14.675km,其中四回架空2.55km,双回架空6.477km,单回架空5.468km,双回电缆0.18km。架空部分双回及四回均与东梁-石园同塔架设,电缆部分双回同沟敷设, (略) 塔12基, (略) 塔24基,双回耐张杆2基,单回塔16基。

⑤新建东梁-石园单回11 (略) 工程(运行名110kV梁园线):线路长度12.575km,其中四回架空2.55km,双回架空6.477km,单回架空3.368km,双回电缆0.18km,架空部分双回及四回均与东梁-石拐同塔架设,电缆部分双回同沟敷设, (略) 塔12基, (略) 塔24基,双回耐张杆2基,单回塔11基。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贺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石拐区,包头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包头石拐区东梁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包头石拐区东梁220kV输变电工程

1、项目建设地点

内蒙古 (略) 青山区兴胜镇、石拐区境内。

2、建设内容

①东梁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本期建设2×240MVA主变压器,220kV出线4回,110kV出线8回(本期只建设间隔),每台主变10kV侧装设2组8Mvar并联电容器和1组-10Mvar~10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②包北至亚新隆顺双回22 (略) 破口接入东梁变22 (略) 工程(运行名220kV包梁I、II线、220kV梁隆I、II线):新建包北至亚新隆顺双回22 (略) 破口接入东梁变22 (略) 全长约1.499km(破口包北侧220k (略) 0.811km,破口亚新隆顺侧220k (略) 0.688km),拆除旧线0.632km, (略) 塔8基;

③包头北~福永,包头北~包二电厂I、II回,包头北~沙尔沁I、II、III回22 (略) 改造工程: (略) 全长1.301km, (略) 2.269km,共设双回耐张塔1基单回耐张塔1基。

④新建东梁-石拐单回11 (略) 工程(运行名110kV梁石线):线路长度14.675km,其中四回架空2.55km,双回架空6.477km,单回架空5.468km,双回电缆0.18km。架空部分双回及四回均与东梁-石园同塔架设,电缆部分双回同沟敷设, (略) 塔12基, (略) 塔24基,双回耐张杆2基,单回塔16基。

⑤新建东梁-石园单回11 (略) 工程(运行名110kV梁园线):线路长度12.575km,其中四回架空2.55km,双回架空6.477km,单回架空3.368km,双回电缆0.18km,架空部分双回及四回均与东梁-石拐同塔架设,电缆部分双回同沟敷设, (略) 塔12基, (略) 塔24基,双回耐张杆2基,单回塔11基。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贺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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