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莫腾年产7000件金属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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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莫腾年产7000件金属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9月1日, (略) (略) 根据滁州莫腾年产7000件金属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滁州莫腾年产7000件金属配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 (略) 全椒县十字镇王郢村三朱组,项目总占地面积5002.82平方米,本次验收产能为年产金属配件产品7000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委托安徽 (略) 编制《滁州莫腾年产7000件金属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4月22日取得全椒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全环评[2022]45号)。2024年7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2NKTUHXE001X。

项目于2022年5月开始开工建设,至2024年6月,所有生产设施及相关公辅配套设施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营。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现状实际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0.4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所有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次验收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建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接管至全椒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切割、焊接粉尘、抛丸粉尘、喷漆和烘干废气。切割、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为5000m3/h)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抛丸粉尘经过自带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为5000m3/h)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喷漆、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再经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风机风量*m3/h),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本项目设置10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踏勘,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学校、居民、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和食品生产企业。

3、噪声

项目选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对设备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从声 (略) 径两方面对噪声污染实行控制。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主要是废边角料、废焊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油漆桶、废固化剂桶、漆渣、喷枪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内,交由安徽超越 (略) 进行处置;含油抹布为危废豁免项,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总排口pH范围为7.4~7.6、COD 55~66mg/L、NH3-N 33.0~37.1mg/L、SS 17~34mg/L、TP:6.59~7.0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 13.1~15.8mg/L。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全椒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切割焊接废气(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5.7~6.5mg/m3;打磨抛丸废气(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5.7~7.2mg/m3;喷漆烘干废气(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5.6~7.1mg/m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1.91~3.58mg/m3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188~0.3mg/m3,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范围为0.54~1.55mg/m3;厂区监控点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范围为1.35~1.75mg/m3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能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车间门窗处监控点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3.3~55.2dB(A),夜间不生产,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以及含油抹布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加工边角料、废焊材、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储存间,委托专门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油漆桶、废固化剂桶、漆渣、喷枪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由安徽超越 (略) 进行处置,并做好了防泄漏措施,以防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验收项目生产过程中非*烷总烃总排放量为0.0594t/a,颗粒物总排放量约为0.2067t/a,由此可见,VOCS、颗粒物 (略) 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批复的VOCs:0.078吨/年、颗粒物:0.259吨/年总量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全椒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略) (略) 滁州莫腾年产7000件金属配件生产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已办理排污登记,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略)

2024年9月1日

滁州莫腾年产7000件金属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doc

滁州莫腾年产7000件金属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2024年9月1日, (略) (略) 根据滁州莫腾年产7000件金属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滁州莫腾年产7000件金属配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 (略) 全椒县十字镇王郢村三朱组,项目总占地面积5002.82平方米,本次验收产能为年产金属配件产品7000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委托安徽 (略) 编制《滁州莫腾年产7000件金属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4月22日取得全椒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全环评[2022]45号)。2024年7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2NKTUHXE001X。

项目于2022年5月开始开工建设,至2024年6月,所有生产设施及相关公辅配套设施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营。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现状实际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0.4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所有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次验收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建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接管至全椒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切割、焊接粉尘、抛丸粉尘、喷漆和烘干废气。切割、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为5000m3/h)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抛丸粉尘经过自带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为5000m3/h)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喷漆、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再经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风机风量*m3/h),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本项目设置10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踏勘,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学校、居民、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和食品生产企业。

3、噪声

项目选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对设备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从声 (略) 径两方面对噪声污染实行控制。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主要是废边角料、废焊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油漆桶、废固化剂桶、漆渣、喷枪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内,交由安徽超越 (略) 进行处置;含油抹布为危废豁免项,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总排口pH范围为7.4~7.6、COD 55~66mg/L、NH3-N 33.0~37.1mg/L、SS 17~34mg/L、TP:6.59~7.0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 13.1~15.8mg/L。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全椒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切割焊接废气(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5.7~6.5mg/m3;打磨抛丸废气(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5.7~7.2mg/m3;喷漆烘干废气(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5.6~7.1mg/m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1.91~3.58mg/m3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188~0.3mg/m3,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范围为0.54~1.55mg/m3;厂区监控点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范围为1.35~1.75mg/m3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能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车间门窗处监控点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3.3~55.2dB(A),夜间不生产,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以及含油抹布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加工边角料、废焊材、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储存间,委托专门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油漆桶、废固化剂桶、漆渣、喷枪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由安徽超越 (略) 进行处置,并做好了防泄漏措施,以防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验收项目生产过程中非*烷总烃总排放量为0.0594t/a,颗粒物总排放量约为0.2067t/a,由此可见,VOCS、颗粒物 (略) 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批复的VOCs:0.078吨/年、颗粒物:0.259吨/年总量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全椒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略) (略) 滁州莫腾年产7000件金属配件生产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已办理排污登记,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略)

2024年9月1日

滁州莫腾年产7000件金属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doc

滁州莫腾年产7000件金属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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