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祥鹏新材料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关于祥鹏新材料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1、3#厂房一层配电房地面标高由原先的1.000调整为0.000,净深由17.5m改成14.4m,配电房面积减少,一层总面积不变。
2、优化二至三层原有暖通排烟管井并增设3个暖通排烟管井,同时新增屋面工具间及排烟机房,总面积增加285平方米。
3、因面积调整,新增机动车停车位1个。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82㎡调整为*.82㎡,计容建筑面积由*.69㎡调整为*.69㎡,容积率由1.8调整为1.82,均满足土地出让合同(1.21≤容积率≤1.9)和《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规范、规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拟按现状认定并给予规划条件核实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
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若要求听证,我局将按程序组织听证。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0号,邮编:*。
特此公示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0日
1、3#厂房一层配电房地面标高由原先的1.000调整为0.000,净深由17.5m改成14.4m,配电房面积减少,一层总面积不变。
2、优化二至三层原有暖通排烟管井并增设3个暖通排烟管井,同时新增屋面工具间及排烟机房,总面积增加285平方米。
3、因面积调整,新增机动车停车位1个。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82㎡调整为*.82㎡,计容建筑面积由*.69㎡调整为*.69㎡,容积率由1.8调整为1.82,均满足土地出让合同(1.21≤容积率≤1.9)和《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规范、规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拟按现状认定并给予规划条件核实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
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若要求听证,我局将按程序组织听证。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0号,邮编:*。
特此公示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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