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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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件锁具和*件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宁波东钱湖工 (略) 2号

(略)

(略) 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加工,企业于2023年7、8月新增了超声波清洗工艺、振磨工艺,因未及时办理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2月7日出具了《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甬环鄞罚〔2024〕6号,要求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另外,企业拟淘汰2台压铸机,新增4台新型压铸机,并对部分机加工设备进行调整,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熔融压铸、干式机加工、冲压/五金加工、抛光、振磨、超声波清洗、组装、检验包装,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能增至年产*件锁具、年产*件汽车配件。

企业承诺做到如下环保措施: 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在压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用于收集熔融及保温废气、浇注废气、脱模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抛光粉尘经抛光间整体收集后,直接通过抛光间配套的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抛光粉尘最终通过DA002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包装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异味产生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防治措施: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振磨废水、超声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限值要求。 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震基础或减震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处置方法: 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或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中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2

年产1000吨钕铁硼磁性材料的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鄞州区鄞州经济开发 (略) 199号

(略)

(略) 注册成立于2024年02月,是一家从事磁性材料生产及电子元器件制造的企业。现企业拟投资*元,租 (略) 鄞州区鄞州经济开发 (略) 199号的已建厂房,购置切割机、磨床、烧结炉、涂覆线、充磁机等设备,实施年产1000吨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该项目已于2024年5月30日由宁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赋码,项目代码:2405-*-07-02-*。

建设单位承诺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11至2024年09月18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09-10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传真:*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 (略) 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件锁具和*件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宁波东钱湖工 (略) 2号

(略)

(略) 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加工,企业于2023年7、8月新增了超声波清洗工艺、振磨工艺,因未及时办理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2月7日出具了《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甬环鄞罚〔2024〕6号,要求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另外,企业拟淘汰2台压铸机,新增4台新型压铸机,并对部分机加工设备进行调整,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熔融压铸、干式机加工、冲压/五金加工、抛光、振磨、超声波清洗、组装、检验包装,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能增至年产*件锁具、年产*件汽车配件。

企业承诺做到如下环保措施: 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在压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用于收集熔融及保温废气、浇注废气、脱模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抛光粉尘经抛光间整体收集后,直接通过抛光间配套的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抛光粉尘最终通过DA002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包装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异味产生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防治措施: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振磨废水、超声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限值要求。 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震基础或减震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处置方法: 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或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中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2

年产1000吨钕铁硼磁性材料的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鄞州区鄞州经济开发 (略) 199号

(略)

(略) 注册成立于2024年02月,是一家从事磁性材料生产及电子元器件制造的企业。现企业拟投资*元,租 (略) 鄞州区鄞州经济开发 (略) 199号的已建厂房,购置切割机、磨床、烧结炉、涂覆线、充磁机等设备,实施年产1000吨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该项目已于2024年5月30日由宁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赋码,项目代码:2405-*-07-02-*。

建设单位承诺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11至2024年09月18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09-10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传真:*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 (略) 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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